沒畢業要簽勞動合同嗎

導讀:
沒畢業要簽勞動合同嗎?沒畢業的大學生能否簽訂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沒有畢業的大學生也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大學生沒畢業能簽勞動合同嗎?
沒畢業的大學生能否簽訂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沒有畢業的大學生也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首先,能否簽訂勞動合同,是看勞動者是否具備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勞動法》第十五條只規定了: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沒有規定未畢業的大學生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四條中規定的不適用勞動法的主體中并不包括在校學生,學生身份并不當然限制您作為普通勞動者加入勞動力群體。
其次,根據《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勤工助學的行為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但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勞動權利,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備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
因此,只要您達到《勞動法》規定的就業年齡,符合勞動關系主體資格,具備與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就可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建議,如果您是勤工儉學,即指不以就業為目的,利用學習空閑時間打工補貼學費、生活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您是以就業為目的,尋找比較固定的工作,您可以與用人單位溝通,在建立勞動關系時要求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未畢業大學生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即將畢業的大學在校學生以就業為目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接受用人單位管理,按合同約定付出勞動;用人單位在明知求職者系在校學生的情況下,仍與之訂立勞動合同并向其發放勞動報酬的,該勞動合同合法有效,應當認定雙方之間形成勞動合同關系。這里需要滿足兩個要求:
1、我國《勞動合同法》對勞動主體資格認定為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勞動獲取生活來源的自然人。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隱瞞事實或脅迫、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等情形。
用人單位與未畢業大學生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我國的法律法規并沒有禁止在校大學生就業,作為高等院校的大學生,雖尚未從學校畢業,但其亦為勞動力市場的自由勞動者,學生身份并不限制其作為普通勞動者加入勞動力團體。只有在學校本身為履行教育管理職責,督促學生圓滿完成學業,明確禁止大學生在學習的同時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大學生才不得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因此,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被認定為有效。
還沒畢業也被認定為建立勞動關系?
從法律規定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結合前述法條內容分析,法律并無明文規定在校生不具備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只是認為在校生于勤工助學的特定情況下可視作未建立勞動關系;因此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生只要年齡超過十六周歲,亦同等具備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