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畢業簽了勞動合同會怎么樣

導讀:
面對著即將畢業的高校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存在了實際履行后,用人單位又以其未領畢業證仍屬于在校學生為由,認為學生不具備勞動關系主體資格從而否定合同效力,導致不給勞動者應有的報酬。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到底這條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面對著即將畢業的高校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存在了實際履行后,用人單位又以其未領畢業證仍屬于在校學生為由,認為學生不具備勞動關系主體資格從而否定合同效力,導致不給勞動者應有的報酬。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到底這條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我還沒畢業就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會怎么樣?因為我國有條法律規定是這樣的,原勞動部發布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諾干問題的意見》就有如此這樣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將不視為就業,不視為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這樣的規定導致了部分人的曲意理解,面對著即將畢業的高校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存在了實際履行后,用人單位又以其未領畢業證仍屬于在校學生為由,認為學生不具備勞動關系主體資格從而否定合同效力,導致不給勞動者應有的報酬。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到底這條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首先明確主體,該規定是僅僅針對利用空余時間打工補助學費的在校生,所涉學生僅僅指不以就業為目的,利用短期或不定期勞動獲得一定勞務報酬的情況。而在這里我們需要分清楚大學生就業與勤工儉學,不能將大學生就業一律認定為勤工儉學。
其次,對于學生已經完成或基本完成學業的,大學生參與勞動關系不應該存在限制。大學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受到管理部門與高校的鼓勵,是合理的的勞動合同主體,所以大學生在法律上明確具有法律主體資格。
實踐經驗中,法院等審判機構在處理此類案件時,一般會偏向認為在校生利用課余時間勤工助學,不會將其情況視為就業,而確立為未建立勞動關系,從而認定實習生不屬于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實習生簽訂的協議,不屬于勞動合同,而是一種形式上的民事契約。
但對于即將畢業的學生,已完成或者基本完成學業,當下最迫切的任務就是找到工作。用人單位與高校大四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意思表示真實有效,沒有欺詐威脅等違法情形存在,勞動合同也沒有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應認定雙方形成勞動關系,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基礎,這樣一來確實是有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
所以總體來說,沒畢業簽了勞動合同并不會影響你的具體勞動權益,乘著假期多多去實踐吧。
未畢業的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嗎?
一、案例聚焦
小劉是A大學2018屆畢業生,于2018年7月畢業。2017年10月小劉向被告B公司進行求職登記,并在B公司的求職人員登記表中登記其為A大學2018屆畢業生,2017年是其實習年。2017年10月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書一份,期限三年,從2017年10月 25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止;從事營業員工作;試用期滿后月工資收入不少于3000元, 2018年 7月21日,被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確認其與原告之間的勞動關系不成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審查,于2018年8月19日作出仲裁決定,認為原告系在校學生,不符合就業條件,不具有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在校學生勤工助學或實習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調整范圍,并于2018年8月27日送達了仲裁決定書。后原告小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法院觀點
即將畢業的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以就業為目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接受用人單位管理,按合同約定付出勞動,用人單位在明知求職者系在校學生的情況下,仍與之訂立勞動合同并向其發放勞動報酬的,該勞動合同合法有效,應當認定雙方之間形成勞動關系。
對于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以及學位證書的同學們,如果大家所面臨的問題完全符合人民法院的上述觀點,一旦用人單位以該借口主張勞動合同無效,同學們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免使自己白白付出辛勤的勞動。
沒有畢業證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A:對于已經畢業,但沒有畢業證是可以簽勞動合同。對于還沒畢業的,仍然屬于在校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因此還沒到畢業時間的應屆生簽訂的應該是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是用人單位與學校及在校應屆畢業生之間簽訂的,對即將形成的勞動關系及勞動關系中雙方基本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協議。就業協議形成的三方當事人是用人單位、學校、學校應屆畢業生。
注意: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不同;
首先,就業協議由三方當事人簽訂,而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兩方當事人簽訂;
其次,在校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尚未畢業,還仍然是在校學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
最后,就業協議僅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即將形成勞動關系及形成勞動關系后,雙方應當履行的基本權利義務進行的約定和確認,不具備勞動法要求勞動合同必須包括的合同條款,也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