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物業費的律師函有法律效力嗎

導讀:
律師函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信件,送達的對象應該是個人,而不能在公共場合張貼,更何況里面還涉及一些個人信息。“業主欠費,物業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而寄出律師函,這沒有任何問題。但將律師函在公共場合公開,則涉嫌侵犯個人隱私。”任律師建議,物業公司應盡早撤下公告欄上的律師函,因為這樣的做法雖然能給欠費業主一些輿論壓力,但也涉及侵權問題。
催繳物業費的律師函有法律效力嗎
當前物業服務成本持續上升,收取陳欠物業費是挖掘內部潛力的一個重要途徑。收物業費難,收取陳欠物業費更難。律師函是一種文明、快捷、經濟的敦促工具,但使用不當也會涉及侵權。
律師函具有物業費催繳單所不具備的法律效益,作為重要的書面催繳形式,律師函還具有以下幾大重要作用:
一是通知與和解。我們要知道,向欠費業主發放律師函,其本意并不是為了通過訴訟形式強制業主履行繳納物業費的義務,而是通過行使法律上的告知以為,再次提醒業主及時繳費,實際是督促業主就物業費繳納事宜與物業達成和解的形式。
二是證據取得。律師函是訴訟的重要證據,發出的律師函即成為某事項已經經過告知的證據,在庭審階段,具有比物業費催繳單更有利的證明特質。
三是中斷時效。《民事訴訟法》約定“……債務清償訴訟時效為二年”,《民法通則》約定,“訴訟時效因當事人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案例】
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為此發出律師函,卻將含有個人信息的復印件張貼在小區公告欄里,引起較大爭議。
律師函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信件,送達的對象應該是個人,而不能在公共場合張貼,更何況里面還涉及一些個人信息。“業主欠費,物業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而寄出律師函,這沒有任何問題。但將律師函在公共場合公開,則涉嫌侵犯個人隱私。”任律師建議,物業公司應盡早撤下公告欄上的律師函,因為這樣的做法雖然能給欠費業主一些輿論壓力,但也涉及侵權問題。
沒繳物業費收到物業公司的律師函怎么辦?
物業服務具有涉眾性,小區物業服務質量的提高需要全體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共同努力,即使富春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存在瑕疵,葉**也應以合理方式提出異議或由業主大會決議更換物業公司,而非拒交或少交物業費的理由,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行為會影響物業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和提供物業服務的質量,進而影響其他已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利益。
物業服務是針對全體業主和整體區域的各個方面提供的,具有公共性和整體性,涉及全體業主和整個小區的公共利益,在效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依賴性,業主若認為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存在局部瑕疵而拒交物業費,會導致業主的個人收益遠遠小于給物業公司和多數業主造成的損害,因此不能以物業服務存在局部瑕疵為由拒交物業費。
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關系到小區全體業主的日常生活,不可間斷,故在涉案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或者成立后尚未另行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之前,被上訴人為小區業主提供服務,直至將相關的服務內容移交給后續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符合誠實信用原則,也有利于涉案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該些問題均涉及上訴人所在小區全體業主的利益,屬于與全體業主有關的涉及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事項,依據法律規定,應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共同作出決定或與被上訴人協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