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把房子過戶給孩子,需要注意什么呢?

導讀:
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過戶給孩子是否可以反悔?
現在部分離婚的夫妻認為,雖然夫妻感情已經走向破裂,但孩子的利益不能不重視,于是很多夫妻選擇對共有的房產不分割,直接將房產贈與給孩子。
我見過很多當事人都是這么做的:雙方協議離婚,把房贈與給孩子,約定等孩子成年后再辦理過戶手續。孩子未成年之前,撫養孩子的一方享有居住權。
這種分割方式可不可以呢?是合法可行的,且該贈與一般不可撤銷。因為離婚協議中,其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但是,在實踐中就這類問題產生的爭議卻越來越多,經常有當事人來咨詢我相關問題。接下來,律師就跟大家說一下,離婚時,把房子留給孩子的注意事項。
1、離婚時,切忌不要只是進行口頭約定房產歸屬!
如果雙方真的想把房子留給孩子,一定要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清楚,明確約定什么時候將房子交給孩子,什么時候過戶到孩子名下等。
此外,如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最好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并且及時變更登記或者通過設置居住權、抵押等方式防止該方擅自處置房產。
2、明確共同債務,及時過戶
離婚協議中,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夫妻雙方主張權利。
也就是說離婚協議不能對抗債權人,這時,如果沒有及時將房屋過戶登記到孩子名下,還是有可能面臨房屋被債權人強制執行的風險!
因此一定要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3、防范個人債務,抵押房產
如果因為貸款等原因短期內不能過戶到孩子名下,一定要注意防范離婚后的個人債務風險。
律師建議大家可以在離婚協議約定:可能負債一方得用房屋中屬于自己的份額折抵孩子的撫養費。
實踐中有法院認定:這樣約定房屋產權能夠對抗申請執行人,雖然沒未過戶,也能夠阻卻債權人對房屋進行強制執行。
4、約定成年后過戶
如果是孩子的成年周期較長,最好不要約定待孩子成年后過戶。
實踐中,往往撫養孩子的一方,如果再找新伴侶大概率會一起住到該房屋,很容易引起糾紛。因此采取這種分割方式要慎重考慮,如果必須采取這種方式,律師建議大家一定要對房屋使用權進行詳細的約定。
所以大家在擬定離婚協議時一定要注意多考慮情況,不懂的還是多咨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