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房子歸孩子不過戶屬于誰

導讀:
離婚房產歸孩子但未過戶期間房子歸屬是誰離婚以后,房產如果判給了孩子,當事人需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果沒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以房產證上寫的名字為準。關于夫妻離婚后房子歸孩子不過戶屬于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房產歸孩子但未過戶期間房子歸屬是誰離婚以后,房產如果判給了孩子,當事人需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果沒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以房產證上寫的名字為準。關于夫妻離婚后房子歸孩子不過戶屬于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離婚后房子歸孩子不過戶屬于誰
離婚以后,房產如果判給了孩子,當事人需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果沒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以房產證上寫的名字為準。父母離婚將房子給兒子屬于贈與行為,應以房產過戶到孩子名字后贈與生效。房屋雖然沒有辦理過戶登記,但是如果已經將房屋交付給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權。
另外,房屋房產證是夫妻雙方一方名下,在離婚后將房屋歸屬于子女,但是未辦理過后手續的,夫妻一方原則上是無權出售該房屋的。夫妻之間依據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后,該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房屋應該歸屬于子女。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