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房子孩子有份嗎

導讀:
這個房子是夫妻兩人的共同材產,孩子沒有為其做任何付出,因此沒有享有權利。關于夫妻離婚后房子孩子有份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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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離婚后房子孩子有份嗎
沒有。離婚之后,婚后夫妻雙方所得歸為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各有其份,但是之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孩子歸誰撫養應當尊重孩子的選擇,于情于理應歸能給孩子更好條件的一方撫養。這個房子是夫妻兩人的共同材產,孩子沒有為其做任何付出,因此沒有享有權利。
1、夫妻共同財產與自己的子女無關,只有遺產有關聯。
2、如果你們夫妻協商愿意給孩子的話,那么孩子就有一份。
3、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一般都是一人一半的,除非有其他協議。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