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房子孩子有份嗎

導讀:
老公婚前房子孩子有份嗎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屬于個人財產,夫妻離婚時,是不參與分割的,無論是女方還是子女都沒有份的,但繼承房屋時,妻子和子女是有繼承權的。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那么老公婚前房子孩子有份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公婚前房子孩子有份嗎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屬于個人財產,夫妻離婚時,是不參與分割的,無論是女方還是子女都沒有份的,但繼承房屋時,妻子和子女是有繼承權的。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關于老公婚前房子孩子有份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公婚前房子孩子有份嗎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屬于個人財產,夫妻離婚時,是不參與分割的,無論是女方還是子女都沒有份的,但繼承房屋時,妻子和子女是有繼承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二十四條【繼承遺產】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怎么證明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
證明哪些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時,應該先知道哪些是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下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因而可以按照以下幾種方式證明是否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
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