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婚前房子可以公證給我嗎

導讀:
我老公婚前的房子可不可以公證若為全款購買,在沒有另外協議的情況下,就屬于個人財產,可以公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關于老公的婚前房子可以公證給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老公婚前的房子可不可以公證若為全款購買,在沒有另外協議的情況下,就屬于個人財產,可以公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關于老公的婚前房子可以公證給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公的婚前房子可以公證給我嗎
若為全款購買,在沒有另外協議的情況下,就屬于個人財產,可以公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辦理房產轉移公證的程序:
1、申請與受理。申辦房屋轉讓協議公證的申請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須提交的材料為:
⑴申請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代理的,應提交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⑵賣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及其復印件。
⑶一方轉讓共有房屋的,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書面意見。
⑷房屋轉讓協議。
⑸公證員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符合《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否則,不予受理,并通過申請人,告知對不予受理不服的申訴程序。
2、審查與出證。應核心審查以下內容:
⑴當事人的身份、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
⑵賣方是否享有轉讓房屋的所有權,產權有無糾紛;房屋系共有的,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房屋是否出租給他人,承租人的意見如何,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⑶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⑷房屋所在位置、面積、結構等基本情況,價格是否合理、公平。
⑸房屋是否有設定抵押或其他權利受限制的情況。
⑹協議條款是否完備,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文字表述是否準確。
⑺買方是否具有購買能力;分期付款的,買方資金是否落實,有無保障,有必要時應要求買方提供必要的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