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糾紛起訴書(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判決書)

導讀:
此致 福州市某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時 間: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精編(二) 原告: 江蘇新業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江蘇省建湖縣城振亞國際廣場B402 電話: 傳真: 郵編: 被告:上海龍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原告建筑工程款68,687,15.00元 二、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其拖欠原告上述工程款自1994年1月1日至本案判決生效時的違約金。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精編
導語:合同糾紛屬于常見的民事糾紛,可以通過起訴狀向法院提起訴訟。下面是我收集的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精編,歡迎閱讀。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精編(一)
原告福建某有限公司,住所地 ,電話: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被告福州某有限公司,住所地 ,電話: 。
法定代表人:
訴 訟 請 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還貨款人民幣87000元及支付違約金、利息(計至被告付清全部貨款之日止,暫計至2010年5月19日違約金及利息共計為人民幣63709元。計算方式:編號NO.01合同的違約金=43000元×3%×49天=63210元;編號NO.02合同的逾期利息=44000元×日萬分之二點一×54天=499元);
2、判令本案的訴訟費等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 實 和 理 由
原告因承接甲工程項目需要向被告訂購變壓器,雙方于2010年1月11日、2010年3月16日先后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合同編號為NO.01、NO.02,以下簡稱《合同》)。《合同》約定全款到提貨以及其他原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合同》簽訂后,原告于2010年3月26日向被告全額支付了《合同》總貨款人民幣87000元,而被告卻不履行交貨義務。原告多次通過電話催促和致函等方式通知被告在合理期限內履行交付貨物義務,但被告仍拒絕交貨,導致原告工期延誤,訂立涉案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被告行為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依法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擔相應責任,但被告還是置之不理。無奈,原告只能訴諸法律,懇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上述訴訟請求。謝謝!
此致
福州市某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時 間: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精編(二)
原告: 江蘇新業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江蘇省建湖縣城振亞國際廣場B402
電話: 傳真: 郵編:
被告:上海龍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原告建筑工程款68,687,15.00元
二、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其拖欠原告上述工程款自1994年1月1日至本案判決生效時的違約金。
三、請求判令本案訴訟費由實行承擔。
事實和理由:
1993年8月,江蘇建湖縣建設建筑工程公司上海分公司作為乙方與甲方上海龍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約定乙方承建甲方位于上海市青浦區朱家角鎮新旺村第16號地塊花園別墅中的`部分單體別墅,工程范圍為C型別墅22幢,建筑面積為7,326平方米,工程造價約人民幣9,523,800.00元。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并由乙方墊資施工,甲方按形象進度撥付工程進度款,具體做法為基礎工程完成后,甲方支付完成工作量的90%;主體工程完成后,支付完成主體工程量的90%;裝修工程完成后,支付總價的90%,待審核后再支付總價的5%工程款。預留總價的5%金額作為保修金和質量保證抵押金,其中2%作為保修金,3%作為質量保證抵押金,質量達到優良標準即可支付抵押金。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另對施工準備、工程期限、工程質量、工程驗收等作出約定。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約履行了建造義務,于1994年7月主體工程基本完成,但甲方在支付了208萬元工程款后其余款項未能按約支付,致使工程停工。
糾紛產生后,乙方多次協商解決問題,未果。期間,原告于2002年11月1日,建湖建設建筑工程公司改制為原告;2007年11月,上海瑞風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對上述工程出具咨詢報告,其中工程概況載明已完工的建筑物總計21幢,于1993年11月6日開工,1994年6月20日停工,工程造價總計人民幣8,948,715.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精神和具體規定,被告方拖欠原告方工程款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特具訴狀上呈人民法院,懇請依法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
工程款糾紛起訴狀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一、規則要述
01 . 約定的缺陷責任期屆滿,發包人應返還質量保證金
合同約定的缺陷責任期屆滿,發包人應返還質量保證金。施工合同承包人返還保證金后,不影響其保修義務承擔。
02 . 發包方擅自使用工程,承包方仍應依約支付保修金
即使發包方在竣工驗收前擅自使用了建設工程,保修期滿前亦不必然免除承包方依施工合同約定支付保修金義務。
03 . 施工合同解除后,質量保證金條款不當然繼續適用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如雙方當事人對是否預留質量保證金無特別約定的,質量保證金條款一般不繼續適用。
04 . 施工合同無效,發包人收取的質保金應退還承包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即使承包人已中途退場而終止施工,發包人基于施工合同所收質保金,亦應返還承包人。
05 . 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短于保修期的,該約定亦有效
發包人返還承包人質量保證金期限短于保修期的約定有效。發包人返還保證金后,不影響承包人應負的保修義務。
06 . 保修期未滿,提前使用工程,拖欠工程款全部支付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合同約定工程保修期雖未屆滿,承包人主張支付尚欠全部工程款的,應予支持。
二、規則詳解
01 . 約定的缺陷責任期屆滿,發包人應返還質量保證金
合同約定的缺陷責任期屆滿,發包人應返還質量保證金。施工合同承包人返還保證金后,不影響其保修義務承擔。
標簽:|工程款|質保金|缺陷責任期|保修義務
案情簡介:2011年,置業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施工合同。2015年,就拖欠工程款及利息,開發公司訴請置業公司償付。關于工程質量保修金8600萬余元應否返還成為雙方爭議焦點。其中,防水質量保修款335萬元尚未到期。
法院認為:①依《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規定:“質量保證金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施工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質量保證金返還應遵循當事人約定,合同約定的缺陷責任期屆滿,發包人應返還質量保證金。保修義務系承包人法定義務,發包人返還保證金后,承包人仍應在法定或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內承包各部分工程的保修責任。②本案中,置業公司未依約返還除防水質量保修款以外的質量保證金,應依約自逾期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防水質量保修款尚未到當事人約定的返還期限,開發公司主張提前返還理由不充分。此外,對于置業公司主張的工程質量問題,開發公司應依法承擔保修責任,并不影響質量保修金返還。判決置業公司支付開發公司工程款同時,返還開發公司除防水質量保修款之外的質量保修金。
實務要點:質量保證金返還應遵循當事人約定,合同約定的缺陷責任期屆滿,發包人應返還質量保證金。返還保證金后不影響承包人保修義務承擔。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終556號“某開發公司與某置業公司施工合同糾紛案”,見《中國新興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海上嘉年華(青島)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謝愛梅,最高院民一庭;審判長謝愛梅,審判員王友祥、肖峰),載《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解析》(201901/77:216)。
02 . 發包方擅自使用工程,承包方仍應依約支付保修金
即使發包方在竣工驗收前擅自使用了建設工程,保修期滿前亦不必然免除承包方依施工合同約定支付保修金義務。
標簽:|工程款|質保金|擅自使用|保修金
案情簡介:2010年,開發公司與建筑公司簽訂施工合同。2012年,開發公司未經竣工驗收即將工程投入使用。2015年,建筑公司以開發公司拖欠工程款為由起訴,開發公司反訴請求中提出依約扣除保修金。
法院認為:①《合同法》第279條第2款規定:“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業已查明,案涉工程驗收合格之前開發公司即已實際使用了涉案工程。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3條“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規定,開發公司應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以外的已使用部分出現的質量問題自行承擔責任,故對其以涉案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提出的主張不予支持。②依案涉施工合同有關保修條款約定,以及基于前述認定,盡管開發公司存在涉案工程未經驗收即擅自使用情形,但建筑公司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仍應承擔民事責任,故在5年期保修金尚未期滿前,建筑公司無權向開發公司主張返還。經核實,該部分數額應為160萬余元,此款應從開發公司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實務要點:施工合同約定了工程保修期及質量保修金,即使發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前擅自使用了建設工程,保修期滿前亦不必然免除承包方支付保修金義務。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終135號“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與遼陽亞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審判長張志弘,審判員董華、蘇戈),見《本案是否符合發回重審的法定條件以及承包人預留保修金義務應否免除》,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典型案例及審判經驗集萃叢書01:民商事二審典型案例及審判經驗》(X2-2019:211)。
03 . 施工合同解除后,質量保證金條款不當然繼續適用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如雙方當事人對是否預留質量保證金無特別約定的,質量保證金條款一般不繼續適用。
標簽:|工程款|質保金|未完工程|合同解除
案情簡介:2013年,建筑公司與紙業公司簽訂施工合同,約定紙業公司按工程款5%扣留質保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二年后的28天內”返還。2015年,因紙業公司資金困難,工程未能繼續施工。2017年,建筑公司訴請解除合同、紙業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2.2億余元并賠償損失。其中2000萬余元質保金是否應扣留,成為雙方爭議焦點。
法院認為:①《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中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約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條款應不再履行。依《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在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情形下,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時,工程尚未竣工驗收,則缺陷責任期尚未起算,質量保證金條款尚未履行,此種情形下,如雙方當事人未對合同解除后支付工程款時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進行特別約定,則法院在認定發包人應付已完工程部分款項數額和支付時,不宜直接適用原合同中質量保證金條款作出扣留部分款項認定。②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工程價款。第11條規定,因承包人的過錯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發包人請求減少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承包人保修義務系法定義務,即使合同中對此無約定,承包人仍應承擔,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同樣不影響承包人承擔保修義務,不代表承包人對已完工程部分質量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③本案中,依施工合同約定,紙業公司作為發包人返還所扣留質量保證金時間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二年后的28天內”,但此系針對工程能竣工驗收合格情形。案涉工程因資金問題停工至今,且建筑公司在一審時訴請之一就是解除施工合同,在此情形下,在建筑公司和紙業公司之間,案涉工程不可能再滿足竣工這一條件,故有關質量保證金返還問題不能直接適用上述約定。鑒于案涉工程停工至今已超出兩年,在此期間,紙業公司并未提出證據證明案涉工程存在質量問題以及需進行質量返修,故其主張應繼續扣留質量保證金無依據,其應按已認定數額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及損失費用。判決紙業公司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款2.2億余元及利息并賠償建筑公司損失1700萬余元,建筑公司在紙業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范圍內,對所建工程折價或拍賣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實務要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如雙方當事人對合同解除后是否預留質量保證金無特別約定的,在認定發包人應付工程款時,不可直接適用原合同中有關質量保證金條款,僅在特定情形下有適用余地。
案例索引:最高院(2017)最高法民終252號“某建筑公司與某紙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質量保證金條款能否適用——中國新興建設開發總公司與國泰紙業(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于蒙,最高院民一庭;審判長李明義,審判員方芳,代理審判員于蒙),載《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201802/74:195)。
04 . 施工合同無效,發包人收取的質保金應退還承包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即使承包人已中途退場而終止施工,發包人基于施工合同所收質保金,亦應返還承包人。
標簽:|工程款|質保金|合同無效
案情簡介:2009年,開發公司與建筑公司未依法經招投標程序而簽訂施工合同。2013年,建筑公司部分完工后退場,訴請開發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并退還質保金。原審判決確認合同無效,建筑公司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再由開發公司退還質保金。
法院認為:①建設工程質保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亦即,質保金屬雙方當事人約定范疇。具體到本案中,案涉質保金約定條款亦同時無效。依《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據此,開發公司基于施工合同收取的質保金因合同無效,應返還給建筑公司。②原判決在因合同無效而返還質保金問題上,增加了一個條件即建筑公司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對此,原判決并未說明竣工驗收與質保金返還之間關系,且由于建筑公司已中途退場,后續施工交由他人完成,故案涉工程竣工驗收何時完成,亦不完全取決于建筑公司。事實上,即便竣工驗收不合格,亦不能直接得出建筑公司施工部分不合格結論。且按原判處理,則建筑公司拿回質保金時間,將可能因竣工驗收時間不確定而遙遙無期。退一步而言,即便在未竣工驗收情形下退回質保金,在缺陷責任期內,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仍應負責維修,并承擔鑒定及維修費用,故建筑公司施工部分如確有缺陷,開發公司有權要求建筑公司維修并承擔鑒定及維修費用。在建筑公司拒不承擔維修責任情況下,開發公司亦可另尋途徑維權。判決開發公司支付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并退還建筑公司質保金。
實務要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即使承包人已中途退場而終止施工,發包人基于施工合同所收質保金,亦應返還承包人。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2049號“某建筑公司與某開發公司等施工合同糾紛案”,見《施工合同無效,能否直接參照合同約定工期計算相關損失——河北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與河北盈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石家莊柏林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肖峰,最高院民一庭;審判長張穎新,審判員吳曉芳,代理審判員肖峰),載《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201804/76:188)。
05 . 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短于保修期的,該約定亦有效
發包人返還承包人質量保證金期限短于保修期的約定有效。發包人返還保證金后,不影響承包人應負的保修義務。
標簽:|工程款|質保金|保修期|缺陷責任期
案情簡介:2009年,開發公司與建筑公司簽訂施工合同,約定質保金竣工一年后付清。2011年9月,工程竣工。2012年10月,建筑公司訴請開發公司支付包含5%質保金在內的剩余工程款351萬元及利息。開發公司以《質量保修書》約定的保修期未滿為由作為抗辯。
法院認為:①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缺陷進行維修資金。缺陷責任期是承包人依約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算。保修期是指承包人依約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期限。②質量保證金并非保修費用,該金額雖由發包人預留,但仍屬承包人所有,如承包人經通知不履行缺陷修復義務,則發包人可委托他人修復,并從中扣除修復費用,在缺陷責任期滿后將剩余部分退還承包人。發包人退還質量保證金并不影響承包人依合同或法律規定履行工程保修義務。《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1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規定,因保修人未及時履行保修義務,導致建筑物毀損或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保修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判決開發公司返還建筑公司質量保證金。
實務要點:當事人約定的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盡管短于保修期,該約定亦有效。發包人返還工程質量保證金后,不影響承包人依合同或法律規定履行工程保修義務。
案例索引: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應尊重合同約定》(關麗、李琪,最高院民一庭),載《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指導性案例》(201602/66:162)。
06 . 保修期未滿,提前使用工程,拖欠工程款全部支付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合同約定工程保修期雖未屆滿,承包人主張支付尚欠全部工程款的,應予支持。
標簽:|工程款|質保金|提前使用|保修期|未經驗收
案情簡介:1995年,建筑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施工合同。1996年,工程基本完工。1997年,在未經驗收情況下,開發公司開始使用上述工程。1998年,建筑公司訴請開發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3800萬余元及利息。開發公司以雙方系閉口價、1年保修期未滿應扣10%工程款為由抗辯。
法院認為:①建筑公司與開發公司所簽施工合同有效。對閉口價合同以外的裝修等工程,開發公司與建筑公司雖未達成書面協議,但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對此項工程進行過協商,開發公司多次出具工程變更單,建筑公司已施工完畢,開發公司已實際使用,該部分工程款應據實結算,以委托鑒定機構審計確定的工程款為準,由開發公司支付給建筑公司。②根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的,發生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自行承擔。開發公司在本案所涉工程未經驗收情況下使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應由其自行承擔,故合同約定的一年工程保修期雖未屆滿,開發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不違反合同約定。判決開發公司支付建筑公司工程余款3800萬余元及利息。
實務要點: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合同約定的工程保修期雖未屆滿,承包人主張支付尚欠全部工程款的,應予支持。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00)民終字第125號“某開發公司與某建筑公司工程款糾紛案”,見《上海福海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與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上訴案》(審判長程新文,審判員于曉白,代理審判員張章),載《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選登》(200102/6:334)。
裝修合同糾紛起訴狀
導語:起訴狀是因為糾紛而狀告對方所使用的一種文書。下面是我收集的裝修合同糾紛起訴狀范文,歡迎參考。
裝修合同糾紛起訴狀范文(一)
原告:,男,族,年 月日出生,住
電話:13810。
被告:上海百 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園西路3號
法人代表
電話:
被告:百 居(中國)家居有限公司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店
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園西路3號
法人代表
電話:
案由:裝飾裝修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上海百 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公司繼續履行《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
2、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上海百 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公司向原告支付違約金(自2007年10月26日起至工程交付之日止,每日按工程造價的2‰計算)。
3、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百 居(中國)家居有限公司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店繼續履行《內購材料供應合同》。
4、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起訴事實與理由:
原告為了裝修購買的位于北京市大興區的房屋,于2007年4月20日與被告上海百 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公司(以下稱百 居開發區分公司)簽訂了《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與百 居(中國)家居有限公司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店(以下稱百 居開發區店)簽訂了《內購材料供應合同》。二被告同屬上海百安居公司,共同收取工程款。合同約定,由百 居開發區分公司負責施工,工程款共計元,工期75天,百安居采取特有的“清包工、陪購材料”的方式,原告所需裝修材料必需在被告百 居開發區店購買。合同簽訂后原告根據被告提供的預算在2007年 月 日至2007年 月 日往二被告共用的資金卡內付了材料款和人工費等共計 0元,此款現仍有余額。
2007年 月 日開始施工后先后出現了多處質量問題,經與被告百 居開發區分公司多次協商,最后雙方于2007年10月26日達成解決方案,賠償原告損失49593元。此后由于被告方施工負責人變動等原因工程一直處于半停工狀態,原告多次向百安居領導投訴、協商未果。2009年6月22日被告方店長帶工人在衛生間施工時違章操作,造成重大安全隱患,被小區物業責令整改,并告知以后由原告承擔相應責任。原告與被告的爭議一直不能協商解決投訴至北京市 工商局消保科,在該科的多次調解下百安居領導在2009年7月31日答應保證在一周內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可是事后工程仍然處于停工狀態。
現在室內原告定制的嵌入墻內的'十余組壁柜還沒有安裝,后續的電線、管道等附屬設施無法安裝。由于工程停工時間長已裝修部分無人維護造成墻面乳膠漆發黃,7扇木門和4個房屋的實木地板起翹開裂,這些質量問題難以完全修復。
被告工期延誤已達二年多之久,理應繼續履行合同、繼續施工將符合質量要求的裝修房屋交付給原告。由于被告的違約行為造成原告二年多不能入住使用房屋,以及裝修工程中存在多處質量問題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被告理應承擔違約責任。為此特提起訴訟,請依法裁決。7膠部7年修工程訊
此致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裝修合同糾紛起訴狀范文(二)
原告鄭州某某大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鄭州市紫荊山路商城路交叉口金城國貿1713室。
法定代表人:盧某某,任董事長。
被告紀超,男,1979年5月16日出生,漢族,住鄭州市金水區豐產路27號院1號樓25號。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元,違約金 元;
二、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于2009年5月31日同被告簽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由原告承包被告發包的鄭州市某某休閑商務會館改造翻新項目,合同價款為人民幣72萬元,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后由被告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具體付款方式為:簽訂合同當日支付42萬元;本項目二樓、三樓地下室及一樓后包房完工支付20萬元;項目整體完工后三個月至一百天內支付9萬元,并約定如在一百天后支付每延期一天被告應按照1000元/天的標準向原告支付滯納金(違約金);工程驗收12個月后20天內支付剩余1萬元。合同簽訂后,原告如約履行了合同義務,而被告卻在支付第一筆合同價款和第二筆價款的一半(即1萬元)后以種種理由推拖支付剩余款項。由此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之規定訴至貴院,請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鄭州某某大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二月八日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1
原告:王xx,男,住x市x區x街x號,電話:x
被告:張xx,男,住x市x區x街x號,電話:x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暫計至20xx年12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月2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從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兩個月租金32000元作為保證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過5天,原告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保證金。合同同時約定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2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體諒被告的困難,曾多次減租給與被告方便,但是被告從20xx年10月開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計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沒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只好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xx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年 月 日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2
原告:
法人代表:
住址:
被告:
負責人:
住址: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286054.75元,違約金38137.5元,以上共計324192.25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1999年6月30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1999年1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0日止,租賃費為每年76275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20xx年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20xx年和20xx年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計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50%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38137.5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76275元的50%計38137.5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
日期: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3
原告: xxx,男,漢族,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證住址:xxx,身份證號碼:xxx,系xxx的經營者。
被告一:xx,男,漢族,xx年xx月x日出生,身份證住址: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
被告二:xx,女,漢族,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證住址:xxxx,身份證號碼:xxx。
兩被告目前的共同住址是xxx。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依法判決兩被告支付所欠貨款人民幣xxx元(x萬零x仟xx元整),兩被告對該欠款負連帶責任。
2、請依法判決兩被告從起訴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支付欠款利息,直至兩被告付清全部欠款止。
3、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自20xx年開始在xx經營xx貿易部,被告xx和xx也是在xx鎮做裝修生意的兩夫妻,他們兩人20xx年開始在xx購買商品房定居。兩人多年來經常向原告購買玻璃產品,共欠下貨款xx元,被告xx在20xx年12月28日寫下《欠條》對上述欠款加以確認。
兩被告是夫妻關系,兩人以家庭經營模式一起做生意,共同向原告購買玻璃產品,其二人應共同為欠款的義務主體。而且,兩被告沒有其他職業,他們的經營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兩被告應該對所欠的貨款負有連帶責任。
現原告已多次催促兩被告還款,但兩被告一直拖欠。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第x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4
原告: xx,男,23歲,漢族,身份證:371xxxxxx地址:xx路xx 號,電話:1562788xxxx
被告: xx,男,xx歲,漢族,身份證:3728xxxxx,地址:xx路 xx號 電話:15899xxxxx
訴訟請求:
1:被告返還原告的房屋保證金1000元。
2:被告返還原告自 20XX 年xx月31日始剩余3個月 20天的房屋預付款xxx元。
3:被告承擔整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xx號樓x單元xx室的房屋租賃合同,被告一次性收取原告6個月房租4200元和保證金1000元,共計5200元。(見證據1.2)
原告因工作原因不能繼續承租此房,原告 20XX 年一月份開始多次聯系被告商議退房事宜,被告多次推拖,直到 20XX 年1月31日才同意見面, 20XX 年1月31日被告強行收回原告所有房屋鑰匙,并且把原告趕出門外,把門反鎖將鑰匙帶走(見證據3)。原告與被告協商要回鑰匙繼續租住或退還剩余部分房款和押金,被告堅持不再返還原告鑰匙,不再讓原告繼續租住,不退還任何預付款和押金。被告違反了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款中的第五條和第六條, 詳情 條款見證據1。
被告在原告合法有效租住期內收走鑰匙,強行更改原告的合法租住期限使原告無法繼續居住,并且不再退還任何房款和押金,嚴重影響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貴院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1.房屋租賃合同一份。2.房屋押金收據和房租費收據各一份。3.錄音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xx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5
原告:
被告: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人民幣伍萬零捌佰壹拾伍元整,¥50815元;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人民幣玖佰肆拾捌元整,¥948元(按 中國 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暫計至20xx年3月11日);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以上合計¥51763元)
事實與理由:
被告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5日向原告下了一份訂購單,雙方約定的交貨日期為20xx年10月6日,付款方式為貨到30天內通過支票付款。原告根據被告所 提供 訂單如約向被告 提供 了仲丁脂、二甲苯、丁脂、防白水、CAC、甲酯、四甲苯、DMF、甲醇,共計33桶,交易總額為50815元。
被告就貨款于20xx年11月17日向原告開具了一張付款期限為十天的 中國 建設銀行現金支票,原告持支票去銀行轉賬時,發現被告的賬戶余額不足,根本無法清償貨款。被告的《采購單》和原告的《送貨單》系買賣合同,是原、被告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規定,受法律保護,雙方應依法履行。現原告已履行了交貨義務,而被告卻一直拖欠貨款,原告曾多次找被告索要貨款,但截止起訴之日,被告仍拖欠原告貨款¥50815元。
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特訴至貴院,懇請貴院查明事實后,依法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為盼!
此致
xx市第二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x月xx日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6
原告: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工作單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被告: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工作單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請求貴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無條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續。
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即日給付原告因延遲收房產生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人民幣xxx元,違約金xxx元/天
原告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要求按照xx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x元(大寫 )。
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給原告辦理房屋產權延期帶來的損失xxx元。(按銀行現利率執行)。
請求貴院判令本案包含訴訟費在內的一切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嚴重違約且惡意拖欠賠償款。按照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第十七條損失賠償額標準: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及違約金的.合理請求都遭到拒絕,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詢問,無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某年某月某日執行版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年x月x日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7
原告:_____
住址: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被告:_____
住址: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訴訟請求:_____
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1、解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剩余房款______元整;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 提供 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原告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被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由原告購買被告擬建造的位于____縣_____的一套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該房屋為______號,交房日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協議生效后,原告如約向被告一次性支付總房款_____元。但是,被告卻遲遲沒有建造該房屋,超過交房日期也未能向原告交付此房屋。直至今日,被告一直違反合同約定,未履行交房義務,導致原告的入住權利無法實現。雙方在合同第九條中約定:“出賣人逾期超過45日未能交房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盡管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張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房款,但被告到目前為止只返還給原告房款______元,遲遲不予返還剩余房款,未能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現訴諸法院,請求法院判如所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8
原告: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并支付原告上述款項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損失(按 中國 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將______廠房防腐工程發包給原告,并與原告簽訂了《_____廠房防腐施工合同》,合同約定:施工面積約為_____㎡,總工程價約為_______元,按實際施工面積結算工程款。在原告施工過程中,被告又增加了_____廠房三樓、四樓的地坪防腐工程。合同對如何支付工程款作了約定:
1、合同簽訂后,被告向原告支付總款____%作為合同定金;
2、工程全部完成,經現場驗收合格,核對施工數量,被告向原告付清工程款___%,余下____%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保修期為____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合同簽訂后,被告支付了____萬元的定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驗收了該工程,并對原告實際施工面積和工程總價款都予以了簽字確認。原告實際施工防腐面積為______㎡,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時至今日,該工程的保修期早已屆滿,但被告分文未付余下工程款______元。原告曾多次催討該款項,但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脫,至今未付。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此,為使原告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予以判決。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9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南京市白下區中山南路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男,漢族,1982年9月30生,住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西路________,電話: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歸還原告貨款人民幣67686元,并支付該貨款自_____年12月31日起所產生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給原告;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與被告建立起電子商品等貨物買賣合同關系,原告打款給被告,被告向原告 提供 電子商品等貨物。_____年6月3日至_____年7月29日,原告先后多次向被告個人賬戶打款共計127608元。被告收到款項后,僅僅向原告 提供 了部分貨物,但不知何故仍有大部分的貨物無法 提供 給原告。
_____年8月5日,被告因無法向原告 提供 貨物,給原告出具欠條,申明于_____年12月31日前歸還原告貨款計人民幣67686元整。欠條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然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歸還欠款。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具文起訴,請求法院依法維護原告合法權益,判如所請。
此致
上海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10
原告xx,男,19xx年xx月x日生,x族,住所地xx市xx區xx路xx號xx室。
被告xx,女,19xx年xx月x日生,x族,住所地xx市xx區xx路xx號xx室。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幣xxxx元。
2、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告因生產經營所需向原告借款人民幣xxxx元,并約定月息為xx%。至xxxx年xx月xx日止,原告尚有本息元尚未支付。
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合法有效,雙方都應當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義務,但現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歸還欠款,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據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請。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 篇1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支付服務費用______元。
2、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________服務合同》,被告委托原告為其 提供 ________服務。雙方約定律師費的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后原告 提供 ___________服務后被告支付相關服務費__________元。接受委托后,原告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向被告 提供 了相關服務,被告卻在原告的多次要求其 提供 相關費用________元后依舊拒絕支付。綜上所述,原被告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約定合法有效,雙方應依法履行合同設定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合同約定,被告應支付相關服務費用共計___________元。因被告未積極履行合同設定的義務,原告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依據《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具狀訴請貴院依法審理,判準如上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糾紛起訴書
合同糾紛起訴書
合同糾紛起訴書,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或者調和的事情,這時我們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爭端,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利益。下文分享關于合同糾紛起訴書。
合同糾紛起訴書1
合同糾紛我們知道主要就是在簽訂合同之后,雙方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糾紛情況,對合同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和看法的,那么可能就會涉及到起訴,大家都知道合同糾紛起訴書的書寫嗎,接下來就由法律快車我整理的關于合同糾紛起訴書的范本的相關內容。
合同糾紛起訴書的范本
原告:XXX,女,1981年2月5日出生,漢族,無業,住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實際經營地XXXX(郵編101100),注冊號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長。
案由: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262327、26元及其自2012年1月10日至實際支付之日的利息,暫計至2013年3月20日為19271、2元,以上合計281598、46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零九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合同糾紛起訴書2
合同糾紛起訴書范本怎么寫
合同糾紛起訴書
合同糾紛起訴狀
原告: ,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電話:
訴訟代理人: 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 ,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現訴請貴院,依法準如所請。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代書人:
年 月 日
合同糾紛起訴書3
合同糾紛的起訴狀怎么寫
合同糾紛通常就是指簽署合同的雙方對于合同有歧義或者有一方未好好履行合同的內容產生的糾紛,合同糾紛的處理常常都是通過起訴,起訴必然要提交起訴狀。
(一)首部應依次寫明
文書名稱“民事起訴狀”,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原告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況的寫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項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寫,但必須寫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稱與住址或所在地址。因為“有明確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條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離婚案件的對方當事人),則要說明原因和有關情況。
關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問題。住所,通常亦稱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起訴狀中要求寫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該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該公民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可寫經常居住的地址。為便于聯系,提高辦案效率,在訴狀中應盡量寫明原、被告的通訊號碼(如辦公電話、住宅電話、手機、BP機等)。
(二)正文包括以下內容
1、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么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請求離婚,有多項具體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
2、事實與理由。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3、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等等。
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尾部寫明受訴法院名稱,附件除寫明起訴狀副本×份外,提交證據的,還要寫明證據的名稱和數量。最后由起訴人簽名蓋章,寫明起訴日期。
請問房產糾紛起訴書怎么寫?
民事起訴狀(房產糾紛起訴書范文模板)
原告:×××,性別,漢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村委會XX路XX號,聯系方式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
被告:XXXX,性別,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路XX號,聯系方式XXXXXXX:經常居住地:XXX省XX市XXX路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
第三人:XXXX房產代理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住址:XXX市XXXX中心XXXX樓X座,聯系方式:XXXXXXXX.
案由: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向原告雙倍返還定金人民幣XXXXX元,并承擔賣方未履行合同產生的全部費用;
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在XXX房產代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的居間斡旋下簽訂了《房地產買賣三方合同》。該合同約定:原告購買被告位于XX市XX小區XX棟XX層XXXX號個人住房,建筑面積為XXXX平方米。產權轉移手續由經紀方負責辦理,買賣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經紀方辦理相關手續,并在簽署本合同之日起XX個工作日內分別提供辦理產權轉移所需的手續應由買賣雙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資料給經紀方。如賣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買方給予賣方XXX個工作日寬限期履行義務,從寬限期屆滿之日起如賣方仍未履行合同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XX,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滿XXX日仍未履行合同義務,買方有權單方接觸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予買方,并承擔賣方未履行合同產生的全部費用,已收取買方的房款應當日退回給買方,買方不可再進一步要求賣方做任何賠償或迫使賣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簽訂后,原告如約向被告支付了購房定金人民幣XXX元。依據合同的約定,被告應當積極協助和配合經紀方辦理所購房屋提供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更名等的所有憑證和手續。但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合同,直至現在,被告仍無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續。期間,原告曾多次與其協商繼續履行合同,但被告堅決表示不予履行。XXXX年X月XX日原告向被告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雙倍返還定定金人民幣XXXXX元,但遭到被告拒絕,被告表示只返還定金人民幣XXXXX元。被告的這種行為不僅浪費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時間,同時也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利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第18條以及《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訴至貴院,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XX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