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及預防

導讀:
合同糾紛,又稱合同爭議,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對合同履行的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產生爭議,或對違約責任承擔等問題所產生的不同看法。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那么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及預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糾紛,又稱合同爭議,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對合同履行的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產生爭議,或對違約責任承擔等問題所產生的不同看法。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關于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及預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糾紛,又稱合同爭議,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對合同履行的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產生爭議,或對違約責任承擔等問題所產生的不同看法。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然而,實踐中常常出現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當使雙方當事人產生糾紛的現象。因此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經常出現。
一、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
1、合同條款不全、約定不明確
2、缺乏法律意識、合同意識
3、訂立合同的形式不恰當
4、當事人一方利用自身優勢強迫對方接受一些較苛刻條件
二、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預防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標底比較大,內容比較復雜,在簽訂和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建設各方應預防合同糾紛的產生。
1、遵循施工合同訂立的規范
我國的《建設工程合同》借鑒了國際上廣泛使用的fidic土術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主要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包人供應材料一覽表》、《工程質量保修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