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辭退員工怎么補償,被辭退要賠多少錢

導讀:
一、哪些情況公司辭退員工需要進行補償1、員工因為公司的過錯而主動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是符合上述情形的,雖然是員工主動要求解除合同,這種情況下公司也必須支付經濟補償,2、公司與員工協商并與員工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因為困難等原因,需要勸退員工,像文章開頭的咨詢當事人就是碰上這種情況,如果雙方達成一致,這種情況公司也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這三種情況下的解約,公司也是需要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的,4、公司面臨破產重整、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時,進行經濟性裁員這種應該很好理解,就算破產重整了,也不能對員工不管不顧,辭退了人家也必須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友在微信問我,他在一家公司工作已滿10年了,因為疫情,公司業績非常不景氣,可能過段時間要進行裁員,他詢問如果被公司辭退的話,能夠獲得多少補償,要是后面公司不配合的話,應該怎么辦?其實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是需要回到我們的法條中來,看看里面到底是怎么規定的。
一、哪些情況公司辭退員工需要進行補償
1、員工因為公司的過錯而主動申請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是符合上述情形的,雖然是員工主動要求解除合同,這種情況下公司也必須支付經濟補償。
2、公司與員工協商并與員工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因為困難等原因,需要勸退員工,像文章開頭的咨詢當事人就是碰上這種情況,如果雙方達成一致,這種情況公司也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現實當中,有些可惡的公司會鉆空子,在辭退員工的時候讓員工填寫一份《辭職申請書》并讓其簽字,員工如果簽了,就構成了法律上“員工主動離職”的事實,這種情況下,公司是不用支付補償金的,在此需要特別注意。
3、因客觀原因導致公司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哪些客觀原因呢?一種是員工患病或非工負傷,在醫療期滿后因身體等客觀原因不能復工且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另一種是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并且經過培訓或者調崗后,還是不能勝任;最后一種就是客觀環境改變了,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且經過協商也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碰上這三種情況,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用書面形式告知解約(或者直接多發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這樣就可以不用提前一個月通知了)。這三種情況下的解約,公司也是需要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4、公司面臨破產重整、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時,進行經濟性裁員
這種應該很好理解,就算破產重整了,也不能對員工不管不顧,辭退了人家也必須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很繞是不是?哈,肯定很多人看得一頭霧水,我打個比方就很好理解了,比如員工跟公司簽訂了一份五年的合同,月工資5000元,期滿是要續簽的。如果公司單方面不愿意續簽,這種情況肯定是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如果公司在續簽時,說以后工資只有4500元了,員工不答應,不愿意再續簽,這種情況下雖然是員工主動提出不續簽了,但不是員工的問題,而是公司太黑了對吧?這種情況公司也是需要支付補償金的。所以,在續簽固定合同的時候,公司提出的條件不能低于原合同的水平,如果是公司的錯誤,這種是肯定要支付補償金的。
6、公司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等情形
很好理解的,在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情況下,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補償金的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很詳細,大家可以看上圖。這就是很多人所謂的"N"來源,工作多少年,就那多少個月的補償金。比如工作10年零7個月,就可以補11個月工資,而如果是9年5個月,則補9.5個月的工資。在實踐當中,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這個月工資是指應發工資,而不是實發工資。即扣個稅、公積金、社保之前的工資!
2、月工資一般是不包括加班費的
3、月工資包不包括績效(年終獎)?
實踐當中有分歧,有的地方法院在計算時,會將年終獎計算進去,但是也有的不會。此點在法學界還存在分歧[暈]
4、高收入人群的工資計算有封頂,最高只能按上年度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計算,且最高不超過12年(即12個月工資)
三、什么情況下能得到賠償?
前面講的是經濟補償金,那么什么情況下公司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要知道勞動法里面補償金的額度一般是“N”,而賠償金的額度是“2N”,即是補償金的雙倍。
要合法解除或者終止一個勞動合同,一要實體合法,二要程序合法,三不能違反禁止性規定。做不到以上三個任何一個,都有可能構成違法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一般來說要是因為公司的原因,沒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來進行解除勞動合同,這種就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了,對此,員工是能得到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的。限于篇幅,我們下文再就此詳細介紹。
我寫這些文章的初衷就是想盡量用簡單的話語把法律問題講清楚,因水平有限,本篇幅一不留神寫的有點長,請多多包涵。如有疑問,歡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