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內企業辭退員工補償金怎么算

導讀:
實踐中,企業總會以這樣或那樣的理由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利益,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在某些條件下,企業辭退員工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若企業沒有依法給予補償,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追討賠償。
一、合同期內企業辭退員工補償金怎么算
經濟補償金有下列幾類: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法律依據:第四十七條;
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公司免除賠償的情況
公司辭退員工不用賠償的情況主要有: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勞動者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實踐中,企業總會以這樣或那樣的理由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利益,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在某些條件下,企業辭退員工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若企業沒有依法給予補償,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追討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