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突然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

導讀: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則被辭退員工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勞動仲裁;若沖裁成功后公司仍拒不支付,則可申請強制執行。
一、員工突然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
1.出于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勞動法明確規定突然辭退員工是要進行相應賠償的。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無需賠償的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勞動糾紛中,用人單位承擔上面所有待證事實的舉證責任,比如說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依據的是(三)的規定,那用人單位就要拿出證據來證明該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三、用人單位以下列理由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提出辭退,并和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有以下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的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員的
(四)勞動合同期屆滿
(五)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
(六)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七)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如果員工無故被公司突然辭退,公司是需要支付相應數額的賠償金的。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則被辭退員工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勞動仲裁;若沖裁成功后公司仍拒不支付,則可申請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