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行為方式

導讀: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導語:商業秘密作為一個公司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關乎公司發展,大部分公司為了預防員工泄露商業秘密,也會通過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秘密的條款。但是實踐中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往往是多樣的,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能構成犯罪。哪些行為會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商業秘密作為一個公司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關乎公司發展,大部分公司為了預防員工泄露商業秘密,也會通過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秘密的條款。但是實踐中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往往是多樣的,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能構成犯罪。哪些行為會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一、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行為種類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一) 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盜竊,一般是指通過竊取商業秘密的載體而獲取商業秘密;利誘,是指以金錢、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為誘餌,使知悉商業秘密內容的人提供商業秘密;脅迫,是指對知悉商業秘密的人進行恐嚇、威脅,迫使他人提供商業秘密。其他不正當手段,是指除盜竊、利誘、脅迫以外的其他不正當手段,如搶奪載有商業秘密的圖紙。
(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盜竊,一般是指通過竊取商業秘密的載體而獲取商業秘密;利誘,是指以金錢、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為誘餌,使知悉商業秘密內容的人提供商業秘密;脅迫,是指對知悉商業秘密的人進行恐嚇、威脅,迫使他人提供商業秘密。其他不正當手段,是指除盜竊、利誘、脅迫以外的其他不正當手段,如搶奪載有商業秘密的圖紙。
(三) 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這是指合法知悉商業秘密內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商業秘密的行為,包括公司、企業內部的工作人員,曾在公司、企業內工作的調離人員、離退休人員以及與權利人訂有保守商業秘密協議的有關人員。
這里需注意兩個要素。第一,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第二,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二、侵犯商業秘密罪的量刑標準?
(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屬于“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行為主要包括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