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一裁終局適用范圍_屬于一裁終局有什么勞動爭議

導讀:
勞動爭議能一裁終局的情況主要是爭議額小的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就包括了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小額爭議等等。一裁終局案件不服勞動者不服勞動者對一裁終局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對一裁終局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屬于一裁終局有什么勞動爭議
屬于一裁終局的勞動爭議: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二、勞動爭議的范圍有哪些
明確勞動爭議的范圍,對于依法受理和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合法、及時、公正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非常重要。《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總結多年來勞動爭議處理的實踐,明確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能一裁終局的情況主要是爭議額小的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就包括了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小額爭議等等。但實踐中,解決這類勞動爭議,也不是一定就要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由當事人協商或者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勞動爭議裁決哪些屬于一裁終局
勞動爭議裁決哪些屬于一裁終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什么是一裁終局制度
所謂一裁終局制度是指仲裁機構對申請仲裁的糾紛進行仲裁后裁決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制度。
一裁終局案件不服
勞動者不服
勞動者對一裁終局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不服
一裁終局對于單位而言并非沒有任何的司法救濟途徑。用人單位對一裁終局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雙方當事人均不服
如果中級人民法院街道撤銷申請時一審法院已經立案則中級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撤銷申請告知用人單位直接向一審法院提出如中級人民法院先受理了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一審法院受理訴訟案件在后中級人民法院則應將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案件移送到一審法院合并審理。
哪些勞動爭議屬于一裁終局
哪些勞動爭議屬于一裁終局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有下列情況的會采取一裁終局,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如何區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
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協議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價有償的原則雇主與雇員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勞務關系不受勞動法調整應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二者的主要區別如下,
1、主體不同勞動關系一方是符合勞動年齡并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勞動法所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而勞務關系不限于自然人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可以是單位之間自然人之間并且可能是兩個主體以上。
2、關系不同勞動關系中形成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指揮與被指揮的隸屬關系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依據雙方約定所形成的一種財產關系不存在人身的隸屬性。
3、關系的穩定性不同勞動關系比較穩定反映的是一種持續的生產資料、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結合關系而勞務關系中多為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
4、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勞動者除了定期得到勞動報酬外還享有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待遇如社會保險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一般只涉及勞動報酬問題勞動報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無社會保險等其他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