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合同撤銷權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導讀:
但如果是該撤銷權基于重大誤解而產生的,撤銷權的期限是為九十日。并且撤銷權的起算時間為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可撤銷合同一旦被撤銷即發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發生效力。行不行使合同撤銷權是合同當事人的一種權利,當事人可以依據具體的情況決定,如果不行使的,合同要繼承履行。
一、可撤銷合同撤銷權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1.可撤銷合同撤銷權的期限是一年。但如果是該撤銷權基于重大誤解而產生的,撤銷權的期限是為九十日。并且撤銷權的起算時間為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二、合同撤銷權期限過了可否解除合同
所謂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依其單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為溯及既往地消滅的權利。關于撤銷權的性質,學者一般意見均認為屬于形成權,即依權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產生撤銷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銷合同一旦被撤銷即發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發生效力。
合同撤銷權期限過了是不能夠再解除合同的。行不行使合同撤銷權是合同當事人的一種權利,當事人可以依據具體的情況決定,如果不行使的,合同要繼承履行。行使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否則,法律不予保護,可撤銷合同仍應為有效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