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能不能再入職

導讀:
員工辭職后與工人單位協商一致當然能夠再次入職,再次入職后可能會涉及試用期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離職后重新入職的,如果過去約定過試用期,那么不能再約定試用期;如果過去沒約定過試用期,那么可以約定試用期。
一、辭職能不能再入職
1、辭職后也是可以再入職的。員工辭職后與工人單位協商一致當然能夠再次入職,再次入職后可能會涉及試用期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離職后重新入職的,如果過去約定過試用期,那么不能再約定試用期;如果過去沒約定過試用期,那么可以約定試用期。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離職后重新入職,屬于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果在過去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試用期,那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就不能再約定試用期,如果過去沒有約定過試用期,那么可以約定試用期。
二、辭職后再次入職是否可以有試用期
辭職后再次入職應沒有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