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證明員工辭職公司敗訴

導讀:
基本案情 小王是文華公司 (化名)的司機,每月工資為1200元。小王的理由是,當時公司提出要辭退他,并希望他以看病的形式向單位提出辭職,并且承諾支付經濟補償金。文華公司不服裁決,認為是小王單方要求辭職的,不應支付其經濟補償金。東城法院經審理,判決文華公司支付小王經濟補償金8400元。法官析案 楊木霞法官:文華公司出示的員工離職、辭職申請表不能直接證明是小王單方辭職,應認定解除勞動關系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小王在公司工作了7年,應獲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那么不能證明員工辭職公司敗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本案情 小王是文華公司 (化名)的司機,每月工資為1200元。小王的理由是,當時公司提出要辭退他,并希望他以看病的形式向單位提出辭職,并且承諾支付經濟補償金。文華公司不服裁決,認為是小王單方要求辭職的,不應支付其經濟補償金。東城法院經審理,判決文華公司支付小王經濟補償金8400元。法官析案 楊木霞法官:文華公司出示的員工離職、辭職申請表不能直接證明是小王單方辭職,應認定解除勞動關系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小王在公司工作了7年,應獲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關于不能證明員工辭職公司敗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本案情
小王是文華公司 (化名)的司機,每月工資為1200元。在第7個年頭,小王與公司解除了勞動關系。
解除勞動關系后,小王讓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但被公司拒絕。
小王的理由是,當時公司提出要辭退他,并希望他以看病的形式向單位提出辭職,并且承諾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樣,他才填寫了離職、辭職申請表,在離職原因處書寫為看病。
小王說,但后來公司不承認有此約定,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小王提起勞動仲裁,經裁決,文華公司應支付小王經濟補償金8400元。
文華公司不服裁決,認為是小王單方要求辭職的,不應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小王與公司在是小王單方辭職,還是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上各執一詞。
東城法院經審理,判決文華公司支付小王經濟補償金8400元。
法官析案
楊木霞法官:文華公司出示的員工離職、辭職申請表不能直接證明是小王單方辭職,應認定解除勞動關系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
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小王在公司工作了7年,應獲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