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租賃合同的糾紛應該怎么處

導讀: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那么陰陽租賃合同的糾紛應該怎么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陰陽合同糾紛是怎么解決的
1、陰陽合同糾紛原則上以簽訂時間在后的合同為準,舉證責任由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無法判斷時間先后的,應當通過其他證據表明哪份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以此為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一般認定陰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哪些情形
1、對于差價以裝修名義并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對于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3、對于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陰陽合同價過戶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4、對于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網簽后只想以網簽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5、對于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