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工程發生糾紛應該怎么辦?

導讀:
沒簽合同工程發生糾紛應該怎么辦?
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之前,開發商、施工方等相關人員一般都會簽訂建筑工程合同,這樣可以保證雙方的權利,也可以防止矛盾的產生。但是有時候雙方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時候就產生了糾紛,那么沒簽合同工程發生糾紛應該怎么辦?那么,沒簽合同工程發生糾紛怎么辦?
網友咨詢:
沒簽訂合同,工程做完了,甲方不給結帳,應怎么處理?
北京市高朋(揚州)律師事務所孫曉燕律師解答:
想辦法收集相關證據,然后到法院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號、合同、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記錄等),及時起訴要他還錢。
孫曉燕律師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筑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有關建筑工程安全的國家標準不能適應確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五十三條國家對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第五十四條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建筑設計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對建設單位違反前款規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
孫曉燕律師支招:
工程糾紛未簽合同如何打官司
在建設工程(建設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在內)招標投標中,一般要經過招標、投標、定標這三個階段,它們分別相當于合同法理論中的要約邀請、要約與承諾。依《招標投標法》第45條之規定中標通知書發出后則對招標人和投標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第46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因此,建設施工合同是在簽訂書面合同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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