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簽訂認購書可以轉讓嗎

導讀: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那么房子簽訂認購書可以轉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房子認購了是否可以轉讓
1、房子認購了是不可以進行轉讓的,因為房屋認購協議不是正式購房合同,還沒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認購書和購房合同有所不同.可以理解為是預售。此合同通常約定如果購房者日后成功購房,定金可以充當房款,如果不能成交,定金通常不返還。另外,如果開發商以后肆意改價,購房者也可以此認購書為依據維權。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第三十六條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2)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3)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十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購買的期房怎么轉讓
購買的期房怎么轉讓轉讓程序如下:
1.期房轉讓前,轉讓人必須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并在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預售登記。
2.書面通知開發商。轉讓人未付清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轉讓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
3.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預售轉讓合同。
4.在合同簽訂后15日內進行預售變更登記。合同轉讓后,受讓人就取得了原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轉讓人應享有的一切權力。
三、房子轉讓后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一、房子轉讓后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只會對被執行人所有的財產強制執行如果房屋是依法轉讓的不能對轉讓后的房屋強制執行如果是為了逃避債務轉讓房屋的可以撤銷轉讓行為后再強制執行房屋。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報告財產義務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 債權人的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四、房子設立的居住權是否可以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