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時沒有簽訂債權債務怎么辦

導讀: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認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的登記是設權性登記股東名冊的變更是受讓人取得股權的標志。該條規定應理解為整個股權轉讓行為的生效只有在股權轉讓生效的情形下才由公司履行相應的股東名冊變更記載等義務。那么股權轉讓時沒有簽訂債權債務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認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的登記是設權性登記股東名冊的變更是受讓人取得股權的標志。該條規定應理解為整個股權轉讓行為的生效只有在股權轉讓生效的情形下才由公司履行相應的股東名冊變更記載等義務。關于股權轉讓時沒有簽訂債權債務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股權轉讓時沒有簽訂債權債務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東以其出資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履行出資責任后轉讓股權是不需要承擔公司債權債務的如果是個人債權債務需要約定的可以補充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一條合同約定不明的補救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二、股權轉讓的要件
1、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2、股權轉讓的生效要件我國學界和實務界大致有三種觀點
(1)工商變更登記說。認為股權自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之日起轉移。
(2)股東名冊變更說。認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的登記是設權性登記股東名冊的變更是受讓人取得股權的標志。
(3)通知轉移說。認為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后只要轉讓人將轉讓事實以書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權轉讓行為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即告完成。
3、修訂后的公司法規定“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該條規定應理解為整個股權轉讓行為的生效只有在股權轉讓生效的情形下才由公司履行相應的股東名冊變更記載等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