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約定股權轉讓的前債權債務

導讀:
股東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切記要注意股權轉讓與轉讓前的公司債權債務承擔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那么如何約定股權轉讓的前債權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東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切記要注意股權轉讓與轉讓前的公司債權債務承擔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關于如何約定股權轉讓的前債權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如何約定股權轉讓的前債權債務
股權轉讓債權債務最常見的約定方式為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前的債務由原股東承擔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后的債務由新股東承擔。
股東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切記要注意股權轉讓與轉讓前的公司債權債務承擔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股東之間或股東與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約定股權轉讓款之后即受讓人應當按協議約定支付款項出讓人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出讓義務辦理股權出讓的各種必經程序。至于公司的債權債務清理及股東內部責任的承擔則屬于另外一個法律關系可以由各利益相關方另行商議協商不成甚至可以另行起訴來解決相關紛爭。退一步講即使股東想將這兩方面的事務一并解決也一定要在相關協議中約定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以避免因法律關系的概念混淆而產生爭議和訴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在股份轉讓中應按照法律依據的流程填寫相關的協議并提前約定債權債務股份轉讓涉及專業知識多且涉及到很大的利益關系應提前進行相關方面的法律咨詢以確保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二、股權轉讓糾紛的管轄法院
在股權轉讓協議糾紛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于被告所在地人們一般不會有歧義。而對于股權轉讓的合同履行地應為股權轉讓的目標公司的公司注冊地。因為公司股權轉讓糾紛的特殊性在于轉讓行為需要向公司注冊地的登記機關履行相應手續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資企業在工商變更之前還需要商務主管部門的批復否則股權轉讓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冊地作為此類案件的管轄地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