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適用專屬管轄嗎

導讀: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租賃合同糾紛屬于專屬管轄。房屋租賃糾紛應該在所爭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因為房屋租賃糾紛屬于不動產糾紛,屬于專屬管轄。不動產糾紛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綜上所述,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