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糾紛在哪里起訴,工程合同糾紛管轄法院

導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糾紛的管轄法院是根據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進行管轄的,或者是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最先立案的法院具有案件的管轄權,工程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法律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規定是:施工合同糾紛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或者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適用專屬管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法律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規定是:施工合同糾紛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或者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到底區哪個法院起訴呢
在實踐中,因為建筑工程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屢見不鮮,幾乎都會通過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那到底應該去哪個法院起訴呢?今天,我給大家總結一下相關情形和法律規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一、由于工程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對如果產生糾紛,事先未約定法院訴訟、還是仲裁,即合同中不存在約定管轄或仲裁的條款,因此,承包人應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的方式維權。二、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的結算糾紛,屬于合同糾紛?!睹袷略V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很好理解,那合同履行地究竟是哪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所以兩個法院對本案均有管轄權,承包人作為原告,有權進行選擇。但在作出上述選擇時,應當考慮下列因素:如果工程糾紛需要在訴訟中由法院委托第三方進行工程造價鑒定,宜選擇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便到實地測量工程。另外,承包人應考慮自己更信任哪個法院能公正作出裁決。
《民事訴訟法》第23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該法第34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30條還規定:“根據管轄協議,起訴時能夠確定管轄法院的,從其約定;不能確定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管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不動產專屬管轄,由建設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管轄不得違反專屬管轄以及有關級別管轄的規定。
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產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應當綜合民事訴訟法專屬管轄、級別管轄的規定以及訴訟標的額大小,向建設工程所在地有級別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向哪一個法院起訴
1. 如果原、被告雙方在合同或者補充協議中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有明確選定的仲裁機構,則人民法院不能主管該案。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并不以工程所在地、當事人雙方住所地等與案件具有實質連接點地區的仲裁機構為限,可以選擇全國任一仲裁委員會。
2. 查明案件主管和管轄需建立在查明案件性質的前提下,只有查明案件性質系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才能適用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屬管轄的規定。
3. 《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睹袷略V訟法司法解釋》第28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不動產糾紛是指因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裝飾裝修合同糾紛均適用不動產專屬管轄。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不適用專屬管轄。
4. 工程款債權轉讓的,債務人與受讓人因債務履行發生糾紛的,由于該債權源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專屬管轄。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糾紛去哪兒起訴?
觀點一: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應按照普通合同糾紛確定管轄”
雖然各地法院對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管轄問題還未形成一致意見,但目前主流觀點是適用一般管轄規則,如在禹州市匯豐置業有限公司與上海中星志城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2021)滬02民轄終765號】中,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屬于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上訴人住所地位于原審法院轄區,故原審法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2021)新01民轄終194號】、【(2021)遼01民轄終494號】、【(2021)魯03民轄終217號】、【(2021)川01民轄終101號】案件也持相同觀點。
觀點二: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案件屬于專屬管轄范疇”
江蘇省內對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問題的處理已形成統一標準,即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案件屬于專屬管轄范疇。如在申都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與宿遷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2021)蘇民轄終77號】中,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本案中,案涉工程地點在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法院對本案具有地域管轄權。又如在克朗斯機械(太倉)有限公司與歐博邁亞工程咨詢(北京)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2020)蘇05民轄終797號】中,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也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專屬管轄確定受訴法院,由建設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系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因涉案建設項目位于江蘇省太倉市,故一審法院作為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對本案享有管轄權。
除江蘇省外,其他部分省市也存在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認定為專屬管轄的案例,如在鄭州凱潤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與鄭州悅港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一案【(2021)豫0105民初12285號】中,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即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本案系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適用于專屬管轄。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規定是:施工合同糾紛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或者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農村土地 承包經營合同糾紛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政策性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睹袷略V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轄 。
按照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應當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適用專屬管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工程合同糾紛在哪里起訴
工程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當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工程合同糾紛屬于合同糾紛,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進行管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般由合同約定的履行法院管轄,但合同沒有約定時,由發包人接受圖紙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工程合同糾紛管轄法院
法律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規定是:施工合同糾紛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或者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糾紛的管轄法院是根據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進行管轄的,或者是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最先立案的法院具有案件的管轄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