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具體起訴流程

導讀:
訴訟請求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務,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按實際情況,租房合同屬于合同糾紛,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按請求作出相關的判決。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③解除租賃合同。對已失去繼續履行合同基礎的租賃關系,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而終止。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具體起訴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請求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務,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按實際情況,租房合同屬于合同糾紛,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按請求作出相關的判決。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③解除租賃合同。對已失去繼續履行合同基礎的租賃關系,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而終止。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具體起訴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步,是寫起訴狀。其實這一步的準備工作挺多的。在這步里頭,你得知道一點,當事人的起訴并不必然引起訴訟程序的開始,法院對于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會裁定不予受理。所以你要告狀,你得首先成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對方得是合格的被告。合格的原告在我們這種房屋租賃糾紛里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簡單點說就是合同上簽了你的名(別人代你簽約標明是你住的也行),如果你住,但是合同上并未有你的名字,那你沒法起訴。
然后,合格的被告是指被告的基本情況要清楚,其實也就是跟你簽合同時蓋章的那個公司,協議離婚的程序。如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及聯系方式。這上面就是民事起訴書原告跟被告的基本信息。這塊還得注意一個問題就是,一事一訟。簡單的說,就是一個合同對應一個案子。有的網友組群想集體起訴維權,單純從要回錢來說,跟你自己單獨起訴沒什么區別,區別可能在于社會影響吧。即使你們是同一套屋同時間跟同一個中介簽的合同,起訴的時候,還是得要分開立案。只是法院會看情況是否合并審理。當時我這邊情況就是同一套屋子三個合同,所以是相當于分三個案子寫起訴書、立案、交錢,只是最后合并審理的。
所以,想一起打官司的得注意了。然后就是起訴的訴訟請求得對了。訴訟請求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務,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在這,對比一下男方婚育證明格式。你得知道哪些事歸法院管。凡是根據法律規定屬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須受理、審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審判權,想管也管不了。
按實際情況,租房合同屬于合同糾紛,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按請求作出相關的判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這類糾紛是目前房屋租賃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企業和個人租賃房屋進行生產、經營、辦公,因經濟效益發生負增長,隨之發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賃糾紛;個別住宅出租屋也存在這個情況。
出現拖欠租金糾紛后大致會出現三種處理方法:
①租賃雙方協商一致,要么承租人及時付清租金,要么出租人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
②在解決拖欠租金問題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問題一并解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③解除租賃合同。對已失去繼續履行合同基礎的租賃關系,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而終止。
由于租住雙方缺乏法律知識,或怕麻煩、圖簡便,特別是農村股份公司村民出租房屋時,很少簽訂書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糾紛的種子。
房屋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承租人擅自對房屋所作的裝修如何賠償等。從司法實踐看,目前頗有爭議的是租賃關系結束后,承租人對房屋所作的裝修如何賠償。
在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在相同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該房產的權利。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應按規定時間(深圳市規定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
這屬于出租人沒有租賃權而出租房屋,房屋的所有權人不予以追認而發生的糾紛。按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屋時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則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房屋的用途是由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利用出租屋從事旅館、餐飲、娛樂、網吧等經營性活動必須符合有關規定。近年來,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而發生的糾紛在房屋租賃糾紛中為數不少。這類房屋進入租賃市場后,極易發生租賃糾紛。又如,承租人出租屋用來經營旅館,但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事實上不允許用來經營旅館,而出租人未履行告知的義務,導致被有關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而無法經營,發生糾紛。
一些業主為了不交租賃稅費,便和承租人串通,假以合作、聯營、承包甚至借住的名義變相出租房屋,結果有的承租人假戲真做,不但不交房租,反而要出租人承擔相應的經營責任風險,從而導致雙方發生租賃糾紛。由于當事人規避管理,發生糾紛后,往往因其行為的違法性致使合同無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一些經營虧本或獲利較少的承租人,為了堤內損失堤外補,即少交或不交租金,聯絡多個小業主(承租人)以各種借口拒交租金,進而轉移其經營風險。而且如果出租人處理方法欠妥或所出租的房屋在產權、質量、用途等方面存在瑕疵的話,就極易發生多米諾骨牌效應,引起市場所有承租人拒交租金甚至索賠損失的事件發生。
租賃期限未滿,出租人提出種種借口,提前終止合同的履行,要求承租人騰出出租房屋而發生的糾紛。這種情況在無限期合同中也經常出現。
房屋出租人與房屋租賃人的矛盾通過協商解決不了的話,當事人就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矛盾與問題。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具體起訴流程的相關知識。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咨詢小編進一步溝通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