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怎么處理勞動糾紛

導讀:
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調解程序是指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該程序既具有勞動爭議調解靈活、快捷的特點,又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是解決勞動糾紛的重要手段。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單位怎么處理勞動糾紛
1、協商程序。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
2、申請調解。調解程序是指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該程序既具有勞動爭議調解靈活、快捷的特點,又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是解決勞動糾紛的重要手段。
4、訴訟程序。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三條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勞動爭議到哪里申請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是政府部門為幫助困難全體而設立的一項司法救助體系,只要符合條件的公民都可以提出申請,一般法律援助是不收取一分錢的,所需費用有國家財政給予撥款。
2、申請法律援助時,應該到法律援助機構填寫申請,并提供: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4)如果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就會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