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條件下可以簽無限期合同

導讀: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員工在同一家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的是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后重新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十年的;3、用人單位與員工連續簽訂二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且員工不具有過失性辭退的條件,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還未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視為用人單位與員工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什么條件下可以簽無限期合同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員工在同一家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的是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后重新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十年的;3、用人單位與員工連續簽訂二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且員工不具有過失性辭退的條件,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還未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視為用人單位與員工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