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時契稅滯納金如何產生的

導讀:
2、法律依據: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一、辦房產證時契稅滯納金如何產生的
1、業主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未繳納契稅的,從第31天起計算契稅滯納金;此外,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2、法律依據: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辦理房產證時還能加人名嗎
1、如果開發商已經網簽了該房產,那名字拿房產證時候是改不了的,但房產證辦理下來之后進行房產證的變更(即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前提沒有貸款。
2、購房合同更名手續有兩種情況:
一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商,把合同注銷,以你妻子名字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
第二種情況是已經登記過,這就麻煩些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
3、如果沒有貸款,辦完兩證后可以再去加名字。幾百塊的費用。有貸款需要把貸款結清后才能加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