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簽訂時應注意的細節

導讀:
5、甲方若接到業主及監理對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提出整改通知,甲方將根據情況督促乙方實施整改并給予經濟處罰。
5、甲方若接到業主及監理對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提出整改通知,甲方將根據情況督促乙方實施整改并給予經濟處罰。關于工程合同簽訂時應注意的細節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工程合同簽訂時應注意的細節
簽訂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項有:
(一)簽訂合同的主體需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合同內容要真實合法;
(三)合同的條款需包括工程范圍、工程造價、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等重要條款。
二、工程協議書怎么寫
甲方:乙方:為貫徹執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質量、安全管理方針,根據甲方管理要求,雙方就勞務分包項目,特簽定本質量安全責任書。
(一)第一條管理目標
1、質量目標(1)滿足合同工程質量目標要求,工程一次交驗合格率達到100%。(2)杜絕重大質量事故,消除一般質量事故。(3)有質量通病整改計劃,且工程質量通病整改率達到100%。
2、安全目標(1)杜絕死亡事故。(2)杜絕重傷和火災事故。(3)一般事故頻率控制在2‰以內。
(二)第二條甲方責任
1、監督和督促乙方認真貫徹執行與工程施工相關的質量標準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
2、根據施工現場及乙方施工內容,有針對性的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質量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的交底工作。
3、組織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施工現場安全、文明、衛生和施工質量等例行監督檢查。
4、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安全事故和問題實施經濟處罰。
5、甲方若接到業主及監理對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提出整改通知,甲方將根據情況督促乙方實施整改并給予經濟處罰。
6、派駐現場管理代表并對乙方施工的質量、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第三條乙方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工地等政策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服從業主、監理和甲方代表的管理。
2、建立健全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有專職質量員和安全員。
3、經常性的對施工人員進行質量、安全意識教育,組織學習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政策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定期召開質量、安全例會并做好記錄。
4、做好施工項目的質量、安全、文明工地建設等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時間積極整改,確保責任到人并及時將檢查結果書面報送甲方現場代表。
5、對施工現場范圍內設置的安全防護措施、電氣線路、機械設備、腳手架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設置相應醒目的安全標志牌。
6、發生各類質量、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甲方代表并保護好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
7、乙方須為員工辦理工程相關保險,保險票據留給甲方保存。否則,甲方有權代乙方辦理保險,費用從第一筆工程(勞務)款中扣除。
8、乙方在強化質量安全管理的同時須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和環境保護工作,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9、對施工過程的質量、安全事故所引發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四)第四條處罰辦法
1、乙方的質量管理和工程質量出現缺陷時,甲方按下述規定處罰:(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每次處以10000—30000元罰款。(2)發生一般質量事故,每次處以1000—5000元罰款。(3)乙方對業主、監理和甲方管理部門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若不及時組織整改,每次處以1000——3000元罰款。(4)乙方施工的項目內容,被政府質量監督部門通報批評或被業主投訴時,處以10000——30000元罰款。
2、乙方的安全出現缺陷時,甲方按下述規定處罰:(1)發生因工人員傷亡、重傷事故,處以10000—50000元罰款。(2)因工發生輕傷事故,處以1000—10000元罰款。(3)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要立即通知甲方代表,發現有隱瞞不報每次處以1000—5000元罰款。(4)若乙方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而不按甲方要求整改或者整改不徹底者,每出現一次處以500—2000元罰款。(5)甲方組織安全檢查中,若發現乙方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按甲方企業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處罰。第五條其他本責任書隨主合同生效之日生效,主合同失效而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三、工程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濟南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 占地約 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 畝,代征道路面積 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 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 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 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 年 月 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暢?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進場開公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50%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 x 50% =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 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并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濟南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