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轉讓違法嗎

導讀: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這時項目轉讓方應當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審查工程項目本身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導致受讓人在行使權利時是否受到限制的情況。工程項目是否存在重大債務問題。如轉讓的項目尚未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或尚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應在合同中約定辦理手續的具體責任方和有關費用的負擔。承包人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肢解后分包他人,違背了發包人的意志,損害了發包人的利益。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這時項目轉讓方應當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審查工程項目本身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導致受讓人在行使權利時是否受到限制的情況。工程項目是否存在重大債務問題。如轉讓的項目尚未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或尚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應在合同中約定辦理手續的具體責任方和有關費用的負擔。承包人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肢解后分包他人,違背了發包人的意志,損害了發包人的利益。關于工程項目轉讓違法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工程項目轉讓違法嗎
工程項目轉讓違法。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二、訂立工程項目轉讓合同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轉讓工程項目時,如轉讓方尚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一般原拆遷補償安置合同中有關的權利義務同時轉讓給受讓方。這時項目轉讓方應當書面通知被拆遷人。
審查工程項目本身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導致受讓人在行使權利時是否受到限制的情況。如該項目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是否已經在銀行設立抵押,是否已被司法機關查封和存在其他形式的權利限制等等。
工程項目是否存在重大債務問題。如土地出讓金是否已經繳納,是否拖欠施工方的工程款等等。
該項目是否存在合作開發方,轉讓時是否經過合作方的書面同意。
是否存在還未履行完畢的合同,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購銷合同等還在履行過程中,則需要辦理有關變更、解除或終止手續。
如轉讓的項目尚未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或尚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應在合同中約定辦理手續的具體責任方和有關費用的負擔。
工程項目的使用權是否存在被收回的情況。,如項目涉及到的土地是閑置的土地,會因開發量不足或開發期限延誤等而被政府有關部門作出閑置處理決定,如被收回、改變土地用途、置換土地及變更土地使用權人等。
三、非法轉包的危害有什么
建設工程的轉包或肢解后分包的行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一些建筑企業,利用自已具備相應資質的便利條件,進行投標、競標,中標后與發包人訂立承包合同完成后,將其承包的工程壓價轉包或者將工程肢解后分包給他人,從中牟取不正當利益。承包人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肢解后分包他人,違背了發包人的意志,損害了發包人的利益。
(二)工程的非法轉包或肢解后分包,事實上形成了層層扒皮、雁過拔毛惡劣現象,使實際用于工程建設的費用大大削減,最終導致一些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更有甚者,一些工程經轉包或肢解分包后落入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地下包工隊之手,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低下,出現嚴重的工程質量隱患。使建設工程成為名副其實的豆腐渣工程,甚至造成重大的質量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的損失。
(三)承包人非法轉包或肢解后分包,破壞了合同關系的穩定性和嚴肅性。這種行為有可能導致建設工程管理上的混亂,不能保證建設工程的質是以與安全,容易導致工期延長,增加建設成本,損害建設單位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