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掛靠行為有哪些

導讀:
一、工程掛靠行為有哪些(一)不具有從事建筑活動主體資格的個人、合伙組織或企業以具備從事建筑活動資格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二)資質等級低的建筑施工企業以資質等級高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三)不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四)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名義上的聯營、合作、內部承包等其他方式變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一、工程掛靠行為有哪些(一)不具有從事建筑活動主體資格的個人、合伙組織或企業以具備從事建筑活動資格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二)資質等級低的建筑施工企業以資質等級高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三)不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四)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名義上的聯營、合作、內部承包等其他方式變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關于工程掛靠行為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工程掛靠行為有哪些
(一)不具有從事建筑活動主體資格的個人、合伙組織或企業以具備從事建筑活動資格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二)資質等級低的建筑施工企業以資質等級高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三)不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四)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名義上的聯營、合作、內部承包等其他方式變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二、工程掛靠的法律特征
(一)掛靠人沒有從事建筑活動的主體資格,或者雖有從事建筑活動的資格,但沒有具備與建設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質等級;
(二)被掛靠的施工企業具有與建設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質等級證書,但缺乏承攬該工程項目的實際能力;
(三)掛靠人向被掛靠的施工企業交納一定數額的“管理費”,而該被掛靠的施工企業也只是以企業的名義代為簽訂合同及辦理各項手續,被掛靠的企業收取“管理費”而不實施管理,或者所謂“管理”僅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擔技術、質量、經濟責任等。
三、工程掛靠的賬務處理
(一)收到分包工程完工單時:借:施工成本—分包合同成本 貸:應付賬款—分包單位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稅費(分包款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
(二)總包款確認時:借:應收賬款—業主 貸:工程收入
(三)計提工程款(扣除外包工程款)的稅金及附加: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
(四)交稅費:借:應交稅費—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五)收到全部工程款時: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業主
(六)支付分包單位工程款時:借:應付賬款—分包單位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稅 貸:其他業務收入(收取的管理費)貸:銀行存款
(七)本企業購材料:借:施工成本—材料 貸:銀行
計提工資:借:施工成本—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工資
發放工資: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八)結轉全部工程成本:借:工程成本 貸:施工成本—分包合同成本 貸:施工成本—材料、人工工
(九)結轉全部收入:借:工程收入 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十)結轉損益:借:本年利潤 貸:工程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