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事實的合同有效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那么虛構事實的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虛構事實的合同有效嗎
通過虛假事實簽訂合同時如果合同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條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合同詐騙的行為表現
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這里所稱的票據主要指能作為擔保憑證的金融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謂其他產權證明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能證明動產、不動產的各種有效證明文件。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這里所說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法以外以經濟合同為手段、以騙取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報財物為目的的一切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