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授權簽訂的合同效力怎么認定

導讀: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可以訂立某些與其年齡相適應的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對其他合同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訂立。在民法通則中這類主體所為行為被列為無效民事行為合同法對此作了補正將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合同確定為效力待定合同。關于無代理權人所訂立之合同新合同法第四十八條明確將其規定為效力待定合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賦予有關民事主體以追認權、拒絕權賦予相對人以催告權、撤銷權。那么無授權簽訂的合同效力怎么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無授權簽訂的合同效力怎么認定
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如果相對人不追認的該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無權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無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合同。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可以訂立某些與其年齡相適應的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對其他合同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訂立。
2、限制行為能力人締結的合同。
我國法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某些與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行為其他民事活動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實施。在民法通則中這類主體所為行為被列為無效民事行為合同法對此作了補正將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合同確定為效力待定合同。
3、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締結的合同。
無權代理指欠缺代理權的代理主要有四種情況
1根本無代理權
2授權行為無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權范圍進行的代理
4代理權消滅后的代理。
關于無代理權人所訂立之合同新合同法第四十八條明確將其規定為效力待定合同。無權代理行為可能由于行為完成后發生的某種法律事實而完全不產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無權代理應區別于表見代理表見代理行為是指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善意相對人有正當理由相信其代理權而前者則不存在這一情況。判斷表見代理的構成關鍵在于區分善意相對人是否具有正當理由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表見代理的效果相對人可直接請求本人負責。而對于狹義無權代理行為如果本人不追認則不負責任。
4、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訂立的合同。
無權處分是指無處分權人以自己名義擅自處分他人財產。依新合同法的規定無權處分行為是否發生效力取決于權利人追認或處分人是否取得處分權。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賦予有關民事主體以追認權、拒絕權賦予相對人以催告權、撤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