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了付款條款效力如何

導讀:
此外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合同關系客觀上不復存在。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于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于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那么合同終止了付款條款效力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合同終止了付款條款效力如何
合同終止了付款條款還是有法律效力的要履行付款條款的內容。此外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五十八條債權債務終止后的義務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規定合同終止的情形有以下這些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三、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是什么
所謂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
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合同關系客觀上不復存在。
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其區別主要必須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系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二者適用的范圍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于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于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范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范圍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