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承諾難兌現購房者怎么處理?

導讀:
目前發生的糾紛很多都是開發商在廣告宣傳中,公開承諾若干條款,但在后來卻往往無法兌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國家工商局發布的《房地產廣告暫行規定》,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和誤導公眾。在開發商未就此與您提前溝通的情況下出現這種問題,我們可以判斷,開發商的廣告宣傳具有一定的虛假成分,根據《廣告法》第38條的規定,開發商應就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只有在您能夠證明開發商的承諾是導致您購買該房屋的原因時,您的權利主張才能得到有力的保護。
目前發生的糾紛很多都是開發商在廣告宣傳中,公開承諾若干條款,但在后來卻往往無法兌現。比如某小區,開發商在廣告中承諾首層住宅與樓上住宅用的是兩套不同的排水系統,以防治污水回灌??蓪嶋H入住后,首層居民卻發現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當他們找到開發商理論時,開發商口頭承認,當初的確有這一承諾,但又很蠻橫地講,我們會定期安排人清淤,如果還不滿意,只能退房。對于這種情況,律師的意見是:一、開發商有進行虛假廣告宣傳、欺騙或誤導消費者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