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合同約定不明確怎么處理

導讀:
口頭合同約定不明確怎么處理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約定應當明確、具體以便于但實踐中由于種種原因欠缺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的情況經常發生因此需要對合同進行補充。合同法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口頭合同約定不明確怎么處理
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約定應當明確、具體以便于但實踐中由于種種原因欠缺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的情況經常發生因此需要對合同進行補充。合同法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2、當事人在合同中對質量、價款、履行地點、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費用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既不能通過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照合同法第62條規定可以適用下列規定
1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根據合同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①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②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合同訂立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
③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④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⑤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4出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依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①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運交給買受有
②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點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