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幾歲可以解除收養關系

導讀:
但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收養關系。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一旦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后,雙方需要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協議解除的要滿足以下條件:雙方就解除收養關系達成合意;雙方均須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在夫妻共同決定形成的收養關系解除時,仍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那么民法典幾歲可以解除收養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收養關系。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一旦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后,雙方需要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協議解除的要滿足以下條件:雙方就解除收養關系達成合意;雙方均須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在夫妻共同決定形成的收養關系解除時,仍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關于民法典幾歲可以解除收養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幾歲可以解除收養關系
民法典規定,收養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所以一般情況下,成年后可以解除收養關系。但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收養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協議解除及因違法行為而解除】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關系惡化而協議解除】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收養關系解除的方式
通常上,解除收養關系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2、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
3、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系的解除權的;
4、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的。
并且,解除收養關系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
1、協議解除
收養人與送養人之間或收養人與成年的被收養人之間,經過協議達成一致解除收養關系。一旦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后,雙方需要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協議解除的要滿足以下條件:
(1)雙方就解除收養關系達成合意;
(2)雙方均須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3)在夫妻共同決定形成的收養關系解除時,仍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
2、訴訟解除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解除的,可起訴到法院請求解除收養關系。比如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其中一方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法院會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就會判決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