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有什么情形

導讀: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有什么情形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概念及類型,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離婚,父或母再行與他人結婚而形成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子女對父母的再婚配偶稱為繼父母,夫或妻稱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稱為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那么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有什么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有什么情形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概念及類型,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離婚,父或母再行與他人結婚而形成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子女對父母的再婚配偶稱為繼父母,夫或妻稱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稱為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關于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有什么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有什么情形
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概念及類型,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離婚,父或母再行與他人結婚而形成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子女對父母的再婚配偶稱為繼父母,夫或妻稱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稱為繼子女。在實際生活中,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有以下情形:
1、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并已獨立生活,繼子女沒有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也沒有得到繼父母的撫養教育。這種繼父母繼子女關系,彼此之間不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屬于姻親關系。該種關系也稱“名分型”。
2、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未成年或未獨立生活,撫養費和教育費由生父母負擔,并沒有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也沒有受到繼父或繼母的撫育。這種繼父母繼子女關系,彼此不負法律上的權利義務,仍屬于姻親關系。
3、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未成年或未獨立生活,由繼父或繼母給付全部撫養費或分擔部分撫養費,或者撫養費主要由生父或生母提供,但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對繼子女給予生活上的照顧與撫育。這種繼父母繼子女關系,相互形成法律系,即產生法律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4、繼父或繼母經生父母同意,在依法辦理收養關系后,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養父母養子女關系,該子女與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仍為直系血親關系,而與沒有共同生活的另一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于收養成立之后消除。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