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指定監護人怎么辦

導讀:
符合監護權職責人承擔監護人責任,不肯承擔監護權就去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法定監護順序的范圍1、依照《民法通則》第16條第2款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法定監護人的設立順序,既可保護在先順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規避監護義務。同時允許監護人依其協議決定何人實施監護,這就是順序的制度價值所在。那么未指定監護人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符合監護權職責人承擔監護人責任,不肯承擔監護權就去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法定監護順序的范圍1、依照《民法通則》第16條第2款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法定監護人的設立順序,既可保護在先順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規避監護義務。同時允許監護人依其協議決定何人實施監護,這就是順序的制度價值所在。關于未指定監護人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指定監護人怎么辦?符合監護權職責人承擔監護人責任,不肯承擔監護權就去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法定監護順序的范圍
1、依照《民法通則》第16條第2款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
2、依照《民法通則》第17條第1款的規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
此款所指其他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法定監護人的設立順序,既可保護在先順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規避監護義務。同時允許監護人依其協議決定何人實施監護,這就是順序的制度價值所在。
3、確定法定監護人的順序規定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1)在先順序人優先于在后順序人擔任監護人。但是,此順序可依監護人的協議加以變更。
(2)在先順序人為二人以上時,既可全體同作監護人,也可依其協議只由部分人做監護人。
怎樣指定監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