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監護人可以放棄監護權嗎

導讀:
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當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誘騙、拐賣、隱藏時,監護權享有請求交還被監護人的權利。那么法定監護人可以放棄監護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法定監護人可以放棄監護權嗎
1、法定監護人不能放棄監護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并且放棄子女監護權也需要承擔撫養子女的責任,放棄子女監護權的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二、監護權的內容有哪些
1、住居所指定權。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對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還請求權。當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誘騙、拐賣、隱藏時,監護權享有請求交還被監護人的權利。
3、被監護人身份行為以及身上事項的同意權。未成年人或精神病。
三、變更監護人需要帶的證件有哪些
1、申請人要向法院遞交申請變更監護人的民事起訴狀。
2、提交證明原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或不再具備監護人資格。
3、以及申請人如果作為監護人更有利于被監護人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