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離婚房產如何辦理過戶

導讀: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民法典中離婚房產如何辦理過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關于民法典中離婚房產如何辦理過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離婚房產如何辦理過戶
民法典規定,房屋要取得合法的產權才能辦理過戶登記,所以夫妻離婚時,房屋未取得房產證的,不能辦理過戶登記,當事人可以了得房屋完整產權后,再持房產證、離婚協議書等材料,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一條【不動產登記申請資料】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后房產過戶所需證件
我們都知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置辦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一旦離婚了,也要對房產進行分割,確定分給一方的,那么就要去辦理房產過戶。而在普通過戶中,需要帶上的材料有如下: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托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并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