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共有房產怎么分割

導讀:
婚前共同出資,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的怎么分割婚前共同出資房屋屬于二人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意味著離婚時一般不按出資多少來分割。關于婚前共同共有房產怎么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共同出資,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的怎么分割婚前共同出資房屋屬于二人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意味著離婚時一般不按出資多少來分割。關于婚前共同共有房產怎么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共同共有房產怎么分割
婚前共同出資房屋屬于二人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意味著離婚時一般不按出資多少來分割;如果購房時雙方另有約定,按照約定處理;另外,如果結婚不成,應當按照出資比例分割房產。
共有分為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房屋共有性質決定分割原則,因此在分割時應先對房屋共有之性質進行界定。
(一)已明確登記的共有財產的性質認定
我國對不動產的權屬采取登記公示主義。房屋屬于不動產,行使房地產相關權利的惟一依據為產權證書。物權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規定,共有人應當領取房屋共有權證.以取得法律直接保護。房屋共有權證為房屋權屬證書的一種,共有人一旦取得房屋共有權證.即取得了該房產的物權,共有人可以通過申請取得共有權證,體護自己的權益。因此,已明確登記的共有財產,應以房產證上記載的內容確定其權屬性質。
(二)未經登記的共有財產的性質認定
對于未經登記的共有財產的性質認定,我國法律上有不同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對于共有財產,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證明財產是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這表明,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按份共有,一般應認定為共同共有。而物權法第一百零三條則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這表明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除共有之間有法律認可的特殊家庭關系外,應視為按份共有。從法律適用角度來看,物權法實施在后,這表明現行的法律對于未經登記共有財產性質的認定,除有約定或特殊的家庭關系外,一般應視為桉份共有,而不是共同共有。
(三)產權登記與真正權屬不一致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