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后其遺囑是否可以公證

導讀:
遺囑公證申請要求規定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法定繼承的適用范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那么人死亡后其遺囑是否可以公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囑公證申請要求規定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法定繼承的適用范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關于人死亡后其遺囑是否可以公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人死亡后其遺囑是否可以公證
對于這個問題的回復答案是否定的。立遺囑人去世的話不能再公證了。
遺囑公證申請要求規定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二、遺囑公證的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五十條繼承開始后的通知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遺產的保管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遺產的認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法定繼承的適用范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胎兒預留份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遺產分割的原則和方法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