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人死亡公證書是否有效

導讀:
一、贈與人死亡公證書是否有效1、贈與人死亡公證書是有效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在贈與人的繼承人不交付贈與財產時,受贈與人可以依法請求交付。
一、贈與人死亡公證書是否有效
1、贈與人死亡公證書是有效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在贈與人的繼承人不交付贈與財產時,受贈與人可以依法請求交付。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贈與合同簽訂后贈與人死亡怎么辦
1、贈與合同已經公證,故不能任意撤回,受贈人享有要求贈與人交付標的物之債權;尚未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故不動產物權仍由贈與人享有。
2、贈與人既亡,則贈與合同目的的實現途徑有二,一是通過公證程序,二是通過訴訟程序。
3、通過公證程序,方式有二,一是先由贈與人的繼承人就贈與物辦理繼承公證,有繼承人取得物權之后再行將該物權無償轉讓給受贈人,二是由贈與人的繼承人就該贈與合同的義務即交付之債辦理繼承,由義務繼受人繼續履行贈與合同,不過目前來講這第二種方式在實踐中實行起來難度較大。
4.如贈與人的繼承人不予就此辦理繼承公證或拒絕繼續履行贈與合同,受贈人只能向法院提起合同履行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