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贈與受贈人一年后接受是否有效

導讀:
遺囑贈與受贈人一年后接受是否有效無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那么遺囑贈與受贈人一年后接受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囑贈與受贈人一年后接受是否有效無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關于遺囑贈與受贈人一年后接受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囑贈與受贈人一年后接受是否有效
無效。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