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宅基地孫子女繼承是否需要公證

導讀: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原房屋權屬人如有遺囑,應當提供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那么老人宅基地孫子女繼承是否需要公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原房屋權屬人如有遺囑,應當提供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關于老人宅基地孫子女繼承是否需要公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老人宅基地孫子女繼承是否需要公證
宅基地不是被繼承個人財產,所以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繼承宅基地房屋的,不需要申請公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十二條因依法繼承、分家析產、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等導致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權屬來源材料;
(二)依法繼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產的協議或者材料:
(四)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的協議;
(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產繼承公證怎么辦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原房屋權屬人如有遺囑,應當提供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5、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