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辯權中止的效力

導讀:
不安抗辯權中止的效力①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按民法典規定先給付義務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的有權中止履行。解除的方式由先給付義務人通知后給付義務人通知到達時發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給付義務人有異議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與仲裁機構確認合同解除效力。③后給付義務人的行為構成違約時應負違約責任。先履行方符合以上適用條件即取得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辯權將對雙方當事人產生何種影響這就是不安抗辯權的效力。根據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內是否提供擔保或恢復履行能力可將不安抗辯權的效力劃分為兩個層次。那么不安抗辯權中止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安抗辯權中止的效力①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按民法典規定先給付義務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的有權中止履行。解除的方式由先給付義務人通知后給付義務人通知到達時發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給付義務人有異議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與仲裁機構確認合同解除效力。③后給付義務人的行為構成違約時應負違約責任。先履行方符合以上適用條件即取得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辯權將對雙方當事人產生何種影響這就是不安抗辯權的效力。根據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內是否提供擔保或恢復履行能力可將不安抗辯權的效力劃分為兩個層次。關于不安抗辯權中止的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安抗辯權中止的效力
①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
按民法典規定先給付義務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的有權中止履行。所謂中止履行就是暫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義務仍然存在。在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此處所謂適當擔保既指設定擔保的時間適當更指設定的擔保能保障先給付義務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至于擔保的類型則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證也可以是抵押、質押等。
②先給付義務人解除合同
按民法典規定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后后給付義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先給付義務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先給付義務人通知后給付義務人通知到達時發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給付義務人有異議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與仲裁機構確認合同解除效力。
③后給付義務人的行為構成違約時應負違約責任。
先履行方符合以上適用條件即取得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辯權將對雙方當事人產生何種影響這就是不安抗辯權的效力。根據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內是否提供擔保或恢復履行能力可將不安抗辯權的效力劃分為兩個層次。
在第段中大概的給出了點喪失履行能力的情況。對于合同的簽訂我們可以從法律中了解合同可以保障我們的權益所以簽訂詳細的合同內容是不可缺少的如果還遇到相關內容的問題我們可以通過相關法律途徑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