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效力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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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先履行抗辯權的效力是怎樣的(一)第一次效力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應通知對方,并給對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的擔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權利的行為,又是合法的行為,當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滿不履行債務或遲延履行,并不構成違約。中止履行是暫停履行或延期履行,它并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關系消滅,而是維持合同關系。先履行方中止履行,應當通知后履行方,通知方式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均可。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那么先履行抗辯權的效力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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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復利是否有效巨圃借款合同復利匿嗣毽藿蟊臣圈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經研究,答復如下: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因此,對于金融機構依據《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在借款合同中約定計算復利的,該約定應認定無效,法院不予支持。對于銀行有相應規定可以計算復利的,但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金融機構請求借款人支付復利的,除借款入明確表示同意外,不予支持。那么就未履行債務重新訂立合同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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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履行抗辯權效力范圍是怎樣的同時履行抗辯權主要適用雙務合同,在雙務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權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但在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時,出租人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取回已經交付的租賃物(房屋);因為租賃人只有在租賃關系屆滿或終止時才負有返還租賃物的義務。譬如,承租人為保養租賃財產曾支付過一定的維修費用,為了要求返還費用而使用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返還租賃物顯然不適當。因為返還費用和返還租賃物之間不能成立對價關系。若經過修整或調換以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并援用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支付報酬或價款。那么同時履行抗辯權效力范圍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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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先履行抗辯權的兩次效力根據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是否提供擔保或恢復履行能力,可以將先履行抗辯權的效力分為兩個不同層次:(一)第一次效力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應通知對方,并給對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的擔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權利的行為,又是合法的行為,當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滿不履行債務或遲延履行,并不構成違約。中止履行是暫停履行或延期履行,它并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關系消滅,而是維持合同關系。(二)第二次效力如果合理期限屆滿,后履行方未提供適當擔保且未恢復履行能力,則發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那么解讀先履行抗辯權的兩次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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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項目經理部接收其交付的砼管并付款是對其與王某簽訂的合同效力的追認。項目經理部對熊某已經加工好的其他砼管不予接收并拒絕付款的行為已經很好的證明了其沒有對王某以項目經理部名義簽訂合同的追認。那么實際履行對合同效力的追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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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人承諾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我國法律僅對為第人利益的合同及由第人代為履行的合同進行了規定。為第人利益的合同經生效即產生如下法律后果是債務由債務人向第人履行而不是向債權人履行是不但債權人享有請求債務人向第人履行的權利第人亦直接取得請求債務人履行的權利。這遵循了“無論何人未得他人之承諾不得以契約使蒙受不利”的原則。對于作出承諾之前原債務人可以提起抵消的債務第人同樣無權提出抗辯。民法典第百條由第人履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第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那么第人承諾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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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訂履行合同,就需要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行使不安履行抗辯權的條件是一個十分嚴肅的事情。那么,不安履行抗辯權的條件與效力是什么?下面由大律網專業律師為大家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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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沒有履行期限的可以雙方再加以補充如果協議補充不成應當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如在合同約定結束期限后還未履行的則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那么合同沒有履行期限效力怎么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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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履行不能是指由于種種原因的出現造成雙方簽訂合同后不能履行合同,履行不能有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之分,如果全部不能履行的話,合同全部無效,如果只是部分不能履行的話,可以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簽訂時就沒有效力,當事人也不能依據合同主張權利。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那么當事人不能履行的合同效力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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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概念及效力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沒有規定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當事人一方在當事人另一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有權拒絕先為給付的權力。同時履行抗辯權,在性質上屬于延期的抗辯權或一時的抗辯權,其功能主要有兩個:擔保自己債權之實現和迫使他方履行合同。該條確立了我國合同履行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制度。據此權利義務的對等性、關聯性、牽連性、是典型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譬如,承租人為保養租賃財產曾支付過一定的維修費用,為了要求返還費用而使用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返還租賃物顯然不適當。因為返還費用和返還租賃物之間不能成立對價關系。那么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概念及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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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人承諾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我國法律僅對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及由第三人代為履行的合同進行了規定。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一經生效即產生如下法律后果一是債務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而不是向債權人履行二是不但債權人享有請求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的權利第三人亦直接取得請求債務人履行的權利。該第三人可向債權人提出原債務人可提出的抗辯。那么第三人承諾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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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存在的效力”,最典型的是債權受同時履行抗辯時,不得以之為自動債權,主張抵銷。另外,抗辯權并沒有否定請求權的效力,因而在當事人未援用同時履行抗辯權時,法院不得依職權將其考慮。反之,若被告援用同時履行抗辯權,則法院應當審查被告的主張是否成立,再作裁判。那么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效力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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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沒有履行期限效力如何認定合同沒有履行期限并不影響合同成立的效力。沒有履行期限的可以雙方再加以補充如果協議補充不成應當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這也是合同履行原則中誠實信用原則的體現。如在合同約定結束期限后還未履行的則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百零條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百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債權債務終止()債務已經履行()債務相互抵銷()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債務同歸于人()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那么合同沒有履行期限效力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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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此權利義務的對等性、關聯性、牽連性、是典型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但在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時,出租人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取回已經交付的租賃物(房屋);因為租賃人只有在租賃關系屆滿或終止時才負有返還租賃物的義務。譬如,承租人為保養租賃財產曾支付過一定的維修費用,為了要求返還費用而使用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返還租賃物顯然不適當。因為返還費用和返還租賃物之間不能成立對價關系。若經過修整或調換以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并援用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支付報酬或價款。那么同時履行抗辯權效力范圍包括哪幾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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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順序履行抗辯權的構成和效力是什么構成:1、雙方因“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2、雙方債務有先后履行的順序;3、應當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4、應當先履行的一方請求應后履行的一方履行。那么順序履行抗辯權的構成和效力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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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客戶與被告簽訂電影《唐人街探案3》收益權轉讓協議,多方談判成功簽署和解協議后被告拒絕履行和解協議,后期通過支付令方式處理,客戶春節前成功收回投資款?????? 這類型糾紛實踐中騙局特別多,擦亮眼睛??????
判決書無法解決的問題,一份調解書大到房產、公司股權、車輛、小到車位和倉藏間,以及如何配合變更過戶,私人物品,甚至連鑰匙都給大家分好了,就這樣還是擔心履行難的問題,如果不支付折價款,利息也提前約定了,可謂是一份完整的調解書,真正的幫助委托人解決問題??。我們始終堅持調解/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為首選,訴訟是最后一步的原則。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