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履行對合同效力的追認

導讀:
項目經理部接收其交付的砼管并付款是對其與王某簽訂的合同效力的追認。項目經理部對熊某已經加工好的其他砼管不予接收并拒絕付款的行為已經很好的證明了其沒有對王某以項目經理部名義簽訂合同的追認。那么實際履行對合同效力的追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項目經理部接收其交付的砼管并付款是對其與王某簽訂的合同效力的追認。項目經理部對熊某已經加工好的其他砼管不予接收并拒絕付款的行為已經很好的證明了其沒有對王某以項目經理部名義簽訂合同的追認。關于實際履行對合同效力的追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熊某與某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某高速公路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經理部)的員工王某簽訂一份《砼管節委托加工勞務合同》,由熊某按照項目經理部的圖紙和砼配合比報告為其一工區加工不同標準的砼管。合同書中沒有項目經理部的簽章僅有王某的簽字,且在簽合同時王某未出具項目經理部的授權委托書。合同簽訂后,熊某按照合同書中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項目經理部接受貨物并出具驗收單收據。后來由于項目經理部主管人員的調換,以及新來主管辭掉了王某,新主管只承認先前已經驗收的砼管,并將經驗收合格砼管的款項付清,由于高速公路地下工程已完工,對熊某已經加工好的其他砼管不予接收并拒絕付款。熊某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項目經理部繼續履行合同并支付其已加工好的砼管貨款。
分歧:
在庭審中,雙方爭議的焦點是項目經理部接受熊某制作的砼管是否構成對合同的追認。熊某認為,王某以項目經理部的名義與其簽訂的承攬合同雖然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根據《民法通則》第66條和《合同法》第48條的規定,無權代理行為只有經過本人追認才能使本人承擔民事責任。所謂追認,是指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為在事后予以承認的一種單方意思表示。承認的意思表示應當以明示方式向相對人作出,如果僅向無權代理人作出這種表示,則必須使相對人知曉才能產生承認效果。一旦作出承認,在性質上視為補授代理權,從而使無權代理具有與有權代理一樣的法律效果。承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說,一旦承認,因無權代理所訂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時開始即產生法律效力。項目經理部接收其交付的砼管并付款是對其與王某簽訂的合同效力的追認。
項目經理部認為,王某在未經項目經理部授權而與熊某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其并為對王某以項目經理部名義與熊某之間簽訂進行追認,且熊某也未在合同期限內催告項目經理部對合同的效力進行補正。至于后來項目經理部對熊某所送的砼管接收的行為,是另一種買賣關系,并不能構成其對王某以項目經理部的名義與熊某簽訂的合同效力的追認。
評析:
項目經理部的行為僅僅是對熊某提出新的買賣合同要約,熊某以其實際履行作為對要約的承諾,不能構成其對王某以項目經理部名義訂立合同效力的追認。有權人的追認,須是無條件,是對合同的全部條款的承認,如果僅是對部分條款的承認,其實是提出新要約。項目經理部對熊某已經加工好的其他砼管不予接收并拒絕付款的行為已經很好的證明了其沒有對王某以項目經理部名義簽訂合同的追認。
劉茲博




